2021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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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2021-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近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二、本次到期赎回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注:“珠海惠威”是指“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并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部及证券部,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2,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9,3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30,167.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7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127,600股。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78,080股(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31,900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