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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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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1-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8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22、2021-028、2021-051、2021-058、2021-07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874,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554,20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元/股,满足回购条件。已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目前已回购金额为20,554,2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