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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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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公告

2021-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1-002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35万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2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733.3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800万股变更为3,733.35万股。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1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工商经营范围的规范要求,公司拟将经营范围修改为:一般项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1-00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刘锦成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内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签证报告》(天健审〔2021〕9074号),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2,237,030.58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223.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议案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议案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兰娟女士的辞职报告,王兰娟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在公司证券法务部工作。

董事会拟聘任马庆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1年 8 月18日下午2:00召开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2日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1-004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吴兴华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074号),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2,237,030.58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223.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内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8月 2 日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1-005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奕帆”、“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资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3,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3.638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7.665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352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1-00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奕帆”、“公司”)于 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年7月26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2,237,030.58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333,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8.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23.638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7.665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352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7 月 26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32,237,030.58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074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解决,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237,030.58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237,030.58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074号),认为:江南奕帆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1-007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09:15至2021年8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1年8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8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来信请寄: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3570618 联系传真:0510-83570683

联系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邮政编码:214100

联系人:唐颖彦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23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1.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