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21-031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二: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诉讼二:第二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的金额:诉讼二:设备验收款及质保金合计258.4万元及利息损失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提起上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与佛山市巴苏尼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苏尼公司”)诉讼二案件
公司前期于《涉及诉讼公告》(编号:2020-029号)、《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05号)及《涉及诉讼二进展(反诉法院立案)的公告》(编号:2021-021号)中披露了涉及巴苏尼公司诉讼二案件【编号:(2021)沪0115民初10408号】、一审立案及反诉情况。
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编号:(2021)沪0115民初10408号】主要判决如下:
1、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巴苏尼公司合同编号为2019PAZL(TJ)0101357-GM-01和2019PAZL(TJ)0101358-GM-01的购买合同项下第三期设备款129.2万元;
2、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支付巴苏尼公司以258.4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1年2月28日止的利息损失(约10357元);
3、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支付巴苏尼公司以129.2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暂算至2021年8月2日止约6814元);
4、巴苏尼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支付公司逾期调试违约金48万元。
5、巴苏尼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支付公司设备调试费用2万元。
6、驳回巴苏尼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7、驳回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7,472元,由公司负担13,73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3,513元,由公司负担41,512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正在准备本案件二审上诉的相关材料。本次判决的其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2021)沪0115民初10408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提起上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件,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