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在2021年12月前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本数),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2.05%,即不超过74,285,714股(含本数),假设按照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进行非公开发行,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6、假设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0年度业绩基础上按照-10%、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也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单位:元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营运资金和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发展,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需要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额外储备的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强化股东投资回报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辞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自我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黄益建、黄彦菱(HUANG YANLING)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同时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在募资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相关财务性投资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远泓生物。认购对象不超过35名。远泓生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首次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即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5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1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74,285,714股(含本数),由远泓生物全部以现金认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远泓生物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7.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10.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投票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调整了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远泓生物签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认购对象仍为远泓生物,远泓生物系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取消现有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通知及公告,相关审议事项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同时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在募资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相关财务性投资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远泓生物。认购对象不超过35名。远泓生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首次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即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5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 ÷(1+N)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1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74,285,714股(含本数),由远泓生物全部以现金认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远泓生物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调整了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远泓生物签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认购对象仍为远泓生物,远泓生物系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投票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确保监事会依法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本次修订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与本次修订相关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投票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认购对象仍为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远泓生物”),远泓生物系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与远泓生物签订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2、2021年8月3日,公司与远泓生物就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相关事项签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74,285,714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2.05%%,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5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远泓生物,远泓生物为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2、2021年8月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情况
远泓生物于2016 年 3 月成立,其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
3、远泓生物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股东
■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首次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即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价格为3.51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1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和《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资产、总资产、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较大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本结构更加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市场空间,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法、合规,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
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前基本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85,470,08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1月20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5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 按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616,360,56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163,605.64元,本次资本公积不实施转增。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即2021年1月20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合计4,000.00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上述财务性投资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四、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一)发行价格调整
根据《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发行人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51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二)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调整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即2021年1月20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合计4,000.00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上述财务性投资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6,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5,470,085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4,285,714股(含本数),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对象及
其控制的关联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神科技”)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以下承诺中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内容
1. 在华神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华神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未减持所持华神科技的股份。
2. 本公司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期间减持华神科技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六个月内减持所持华神科技股份的计划。
3.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 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华神科技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效,且不可撤销。
二、备查文件
《关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1年8月3日
(二)本次发行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285,714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认购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定价方式认购标的股份,认购数量为74,285,714股。
(三)认购价格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双方同意将发行价格调整为3.50元/股。
(四)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成都华神集科技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有关该次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相关公告及前述规则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通知及公告,相关审议事项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涉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1-049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2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程小龙先生的辞职报告,程小龙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程小龙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程小龙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日收到董事王联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联芳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联芳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联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联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联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王联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日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1-031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1年8月3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陆晓楠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陆晓楠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主席的职务。因此次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陆晓楠先生仍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监事,并推选出新任监事会主席。陆晓楠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陆晓楠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