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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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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6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公司监事刘强、王跃、张命林、崔宗林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张永龙、鲍雪良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5851元/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6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授予登记,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30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00,000股,登记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并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总股本增加42,300,000股,由1,732,471,370股变更为1,774,771,370股。其中公司A股总股本由1,489,237,170股增加至1,531,537,170股,H股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732,471,370元变更为1,774,771,37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批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6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由5.795元/股调整为5.5851元/股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现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1,603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333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行权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5.795元/股。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再次调整,行权价格由5.795元/股调整为5.5851元/股。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公司已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99元(含税),目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一)调整方法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二)调整结果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99元(含税),按照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795-0.2099=5.5851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过核查,本次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5851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6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1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董事焦承尧、向家雨、付祖冈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贾浩、崔凯、王新莹、程惊雷、季丰、郭文氢、方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42,300,000股,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42,300,000元,由人民币1,732,471,370元变更为人民币1,774,771,370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99元(含税),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5851元/股。

董事贾浩、付祖冈系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同意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杨东升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费广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费广胜先生接替杨东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费广胜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费广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增补费广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费广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事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6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增补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杨东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杨东升先生因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事务,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辞任即日起生效。

杨东升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杨东升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需通知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杨东升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费广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费广胜先生接替杨东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费广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费广胜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费广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增补费广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费广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事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增补董事事宜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增补董事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费广胜,男,汉族,安徽合肥人,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1985.09-1989.07 合肥工业大学焊接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获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5.09-1999.04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89.08-1995.06 在徐州装载机厂先后担任技术员,处长助理,工装工具部门经理;

1999.05-2000.04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2000.04-2007.07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江苏汉高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07-2009.11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审计部部长;

2009.11-2010.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0.02-2011.1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

2011.11-至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021.08-至今 泓谦企业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董事。

兼职情况: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工红树(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徐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海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