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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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1-025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21年7月23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8月3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协议转让一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出售组装式钻采平台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27)。

该项资产协议转让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周美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将该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孙丙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1年8月3日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孙丙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孙丙向先生的简历如下:

孙丙向先生,男,50岁。孙先生是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4月任川气东送建设工程(指挥部)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2011年2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工程管理部科技信息处副处长;2012年11月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发展部副经理;2018年1月任本公司科技信息部副经理;2018年8月任本公司科技信息部副经理(按中层正职管理);2020年7月任本公司科技信息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先生持有本公司50,300股A股股份,并被视为于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获授的36,000股A股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定义),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临2021-02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1修订稿)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1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1-026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8月3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协议转让一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出售组装式钻采平台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2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1-027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组装式钻采平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工程公司”)拟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油田分公司”)协议转让一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本次资产出售的价款按照评估值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上述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579.23万元。前述评估值已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备案。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相关资产、增加现金流,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胜利工程公司拟向胜利油田分公司协议转让一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本次资产出售的价款按照评估值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00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79.23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5,579.23万元。前述评估值已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备案。

由于胜利油田分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中国石化”)的分支机构,且中国石化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胜利油田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济南路125号

负责人:孔凡群

主要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存、管道运输、陆路运输、销售;石油炼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陆路运输;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胜利油田分公司为中国石化的分支机构,且中国石化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0年底,胜利油田分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人民币3,895.87亿元、净值人民币853.87亿元。2020年,胜利油田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0.0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协议转让胜利工程公司持有的一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

2、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是1992年由胜利油田决策建造,并于1994年10月完工。该平台的作业水深8米。根据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40050号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该套钻采平台资产总额及账面价值均为人民币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套钻采平台由胜利工程公司所有,权益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第三方权益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且上述资产不涉及任何争议、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

3、关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成本法对拟协议转让钻采平台进行了评估。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最终选用成本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拟协议转让的钻采平台(含导管架)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79.23万元,增值额为人民币5,579.23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关于钻采平台(含导管架)转让的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胜利工程公司和胜利油田分公司

(2)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本次资产转让的价款按照目标资产的评估值确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79.23万元(不含税),并已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备案。交易税款由胜利油田分公司承担。

(3)支付方式:胜利油田分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胜利工程公司支付转让对价。

(4)支付期限:胜利油田分公司于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转让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胜利工程公司指定的账户。

(5)交割:双方同意于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割。自合同规定的交割日(含当日)起,购买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6)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胜利工程公司股东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7)违约责任: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套钻采平台已有26年,且平台作业水深有限,胜利工程公司未来将其投入钻井使用的可能性较小,将该平台转让给胜利油田分公司后,将作为采油平台使用,不会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同时,协议转让该套钻采平台,可以有效盘活相关资产,增加本公司现金流以及当期利润,同时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胜利工程公司拟向胜利油田分公司协议转让一套组装式钻采平台(含导管架)的议案》。关联董事路保平先生、樊中海先生、周美云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同意此项议案。(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给中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涉及的钻采平台(含导管架)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40050号)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1-02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年龄原因,李洪海先生(“李先生”)于2021年8月3日向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呈,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2021年8月3日起生效。本次辞任后,李先生仍将在本公司担任资本运营领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级专家。

李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没有其他与其辞任有关之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对李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辛勤工作及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于2021年8月3日,本公司以书面议案形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决议聘任程中义先生(“程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1年8月3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先生简历如下:

程中义先生,男,45岁。程先生是高级会计师,工程硕士。2015年1月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计划处副处长兼海外工程管理中心总会计师;2017年10月任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计划处处长;2018年4月任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5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程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