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6人,实到6人,其中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肖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韵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良好的执业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的业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晓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广东省第一轻工业厅、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1999年起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肖晓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8,953,377股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之妹夫,为董事肖韵女士之姑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肖韵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King's College London,研究生毕业于Birkbeck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2014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朗图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肖韵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3,964,253股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之女,为公司拟任董事肖晓先生之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有效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勇先生以及副总经理肖晓先生的书面辞呈,因个人原因,肖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肖晓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肖勇先生、肖晓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肖勇先生仍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肖晓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肖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77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3.11%,肖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953,377股,占公司总股本2.13%。肖勇先生、肖晓先生辞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肖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肖勇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肖晓先生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5、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6、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集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
同时,亚太(集团)在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认为续聘亚太(集团)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交易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1年8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8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黄汉龙、曾秀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黄汉龙先生,监事曾秀清女士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以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三、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黄汉龙、曾秀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监事黄汉龙、曾秀清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本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