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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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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4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公司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0,481.89万元,其中19,333.1万元拟用于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剩余51,148.79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8.56%。

同意公司在2021年-2025年延长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并对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建设规模、抚管规模及投资计划等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2021年-2025年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拟合计投入资金75,114.91万元,其中,71,788.5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326.35万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71,788.56万元中52,455.46万元拟使用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募集资金,19,333.1万元拟使用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海南橡胶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海南橡胶关于2021年期货套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天然橡胶期货套保交易的任一时点保证金占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海南橡胶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4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现就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国家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等,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

● 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橡胶”)拟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0,481.89万元,其中19,333.1万元拟用于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剩余51,148.79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8.56%。同时,公司拟在2021年-2025年延长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并对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建设规模、抚管规模及投资计划等进行适当调整,2021年-2025年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拟合计投入资金75,114.91万元,其中,52,455.46万元拟使用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募集资金,19,333.1万元拟使用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差额部分的3,326.35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7,001,976.5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 资金净额1,790,812,714.39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7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2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6,143.9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7月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6,060,066.7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170036号验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2.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8年7月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2)2018年10月1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存期半年。

(3)2019年8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在海南银行办理协议存款。

(4)2019年12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现金管理产品。

上述公司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期限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获得理财收益36,359,438.36元(含税)。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年4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4月2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4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0年6月2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1年6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拟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调整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为遵守国家产业及生态环保政策,全面支持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有效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主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0,481.89万元,其中19,333.1万元拟用于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剩余51,148.79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8.56%。

同时,根据国家“十三五”、“十四五”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和公司“聚焦主业”战略发展的需要,拟延长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实施期限,并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是建设内容上调整,公司计划在2021-2025年期间,取消原方案中防护林、胶园道路、胶园桥涵等胶园配套工程项目,二是建设规模上调整,在2016-2020年完成胶园更新种植21.82万亩的基础上,2021-2025年继续种植特种胶10.5万亩,比原方案增加2.32万亩,即2021-2025年每年完成特种胶园更新种植2.1万亩,5年期间计划种植10.5万亩。

调整后,胶园更新种植项目计划总投资14,275.91万元;同时继续对往年种植的橡胶中小苗进行抚管至2025年,预计将继续累计抚管104.4万亩?次,计划总投资52,251.13万元;土地租金预计每年按照当年种植和橡胶中小苗抚管的面积之和进行计算,预计5年期间需累计对114.9万亩土地缴纳4,596.24万元;同时还将按照每年胶园更新种植与橡胶中小苗投资之和按比例计提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和预备费,5年期间将计提建设单位管理费665.28万元,预备费3,326.35万元。按该方案,2021-2025年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拟合计投入资金75,114.91万元,其中,71,788.5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326.35万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方案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71,788.56万元中52,455.46万元拟使用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募集资金,19,333.1万元拟使用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原因

(一)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

1.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文件要求,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2018年2月,公司分解到300万亩的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的划定任务,并以属地农场公司为主体,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2019年底,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2020年,海南省各市县政府按照规定陆续与各农场公司签订了“天然橡胶保护区管护责任书”,明确规定不允许在橡胶保护区内发展非橡胶林木果业,橡胶保护区的划定限制了公司发展非胶农业的项目用地。

2.海南加大生态环境整治,规范林业用地。根据国家环保督查情况,2018年3月,海南省政府加大了生态环境整治力度,规范橡胶更新地的用途,不允许橡胶更新地用于种植草本作物,公司原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中的香蕉、凤梨等水果属于草本植物,属于严禁范围,极大地影响了非胶项目的推进。

3.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政府关于“两区”划定的工作要求,公司逐步调整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天然橡胶,逐步调减非胶种植计划,特别是香蕉、凤梨等草本植物的种植计划。

因此,鉴于以上因素,公司在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调整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审慎性原则,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拟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

(二)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

1.根据国家环保督查情况,2018年3月,海南省政府加大了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出于对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公司多数基地区域的橡胶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约占胶园总面积的25%,这部分胶园的更新受到林业政策限制,只能小面积实施人工作业,无法规模化更新和种植;另外,由于受林业政策影响,部分基地的胶园实行采伐指标的限制,即年度指标超限,需停止采伐,因此,公司受上述客观原因的限制,延缓了特种胶更新种植的进度。

2.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橡胶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公司在实施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时,优先使用了国家补贴的项目资金,导致募集资金投入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截至2020年12年31日,公司共完成特种胶园更新种植21.82万亩,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原计划30万亩的规划面积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完成原定方案的胶园种植计划,对标国家天然橡胶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公司拟继续实施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2021-2025年,公司拟完成胶园更新种植10.5万亩,预计公司在2025年可累计完成特种胶园更新种植32.32万亩。

3.天然橡胶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和战略资源,国家天然橡胶“十四五”规划提出“以提高国内天然橡胶供给能力为目标,……确保我国天然橡胶安全有效供给,满足国家战略安全保障需求”,海南省政府在“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到2025年,天然橡胶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有效开拓、紧密、均衡发展,胶农增收明显,龙头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强,航天、国防、新材料等关键领域用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效益显著。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服务好国家重要战略部署,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海南橡胶应承担起国企责任,进一步“聚焦主业”,不断夯实橡胶主业基础,巩固公司天然橡胶资源优势。

4.目前,海南橡胶正致力于做强做优做精天然橡胶主业,不断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不断增强特种橡胶研发力度,同时,致力于满足下游对天然橡胶差异化、定制化、高端化等需求。继续实施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稳定提供大规模、高品质的天然橡胶胶乳,不仅能够为公司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提供保障,而且还可以更好满足下游个性化、高端化天然橡胶制品领域对高品质橡胶原料的需求,提高公司橡胶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为全面支持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有效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主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21-2025年继续实施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并对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建设规模、抚管规模及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即在2016-2020年完成胶园更新种植21.82万亩的基础上,2021-2025年将继续种植特种橡胶,5年累计种植10.5万亩,比原方案增加2.32万亩。

(三)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推进公司橡胶主业全产业链布局,提升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为不断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公司正积极在东南亚等地进行产业布局,以控制更多的橡胶资源;同时,持续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不断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上述产业布局和投资并购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

2.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在做强做精橡胶主业的基础上,为降低业务类型单一带来的行业性风险,正持续进行产业结构优化,由此带来了在资本支出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弥补公司的流动资金的缺口。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经营效益。

综上,公司拟将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终止后的70,481.8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中,51,148.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国家政策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市场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布局调整等因素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使用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缓解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提高经营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了国家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等,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国家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等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南橡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未来发展进行的战略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海南橡胶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5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9日

至2021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 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8月18日17:00前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9: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电话: 0898-31669317,传真: 0898-3166148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4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国家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等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