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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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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 自2021年8月 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代理本公司以下产品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信银行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二、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2021年8月5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中信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信银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信银行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中信银行开放销售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中信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信银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中信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中信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添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7月2日,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3日起至2021年8月2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21年8月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俞博文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992,811,938.5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3,992,978,530.75 份的99.9958%,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992,811,938.51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3,992,811,938.51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100%,已达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8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21年8月4日起实施。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修订,并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21年8月4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订后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四、备查文件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包括附件一:《关于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附件二:《关于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附件三:《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赢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