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民营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树立“五观”
◎记者 王红 ○编辑 孙放
8月4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协会”)消息显示,协会近日联合全国工商联经济部、沪深交易所在京举办“民营上市公司专题培训”。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黄荣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柳磊主持开班仪式。阎庆民在开班仪式上对民营上市公司提出五点建议,即民营上市公司要树立“大局观”“法治观”“风险观”“治理观”和“股东观”。
阎庆民充分肯定民营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协同发展,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权威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民营上市公司已达2819家,占境内上市公司总数(4386家)的64%;其中,科创板民营上市公司占比80%,创业板民营上市公司占比86%。优秀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步伐不断加快。
阎庆民同时指出,部分民营上市公司在守法合规、业务发展、公司治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并对民营上市公司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民营上市公司要树立“大局观”。企业发展战略要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应统筹企业发展和产业安全,做到胸怀“国之大者”。二是要树立“法治观”。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三是要树立“风险观”。要敬畏市场、敬畏风险,将稳健经营、审慎经营贯穿始终。四是要树立“治理观”。要对标最佳实践,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监督制衡,增强透明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五是要树立“股东观”。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阎庆民希望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严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真正成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黄荣表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十四五”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在防范化解经济风险的工作中,民营企业是重点,而民营上市公司更是重中之重。他强调,当前民营企业面临自身以及外部等一系列风险挑战,风险一旦形成将较难化解,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在工作中要处理好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
黄荣强调,民营上市公司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防范化解风险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措施并抓好落实。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本次培训旨在通过专题授课,提高民营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民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