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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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

2021-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体转债”)20,88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88,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投资”)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华体转债合计427,970张,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20.50%,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号)。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接到林园投资的通知,林园投资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7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入华体转债共208,800张,约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10%。截至2021年7月5日,林园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华体转债共636,770张,约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30.50%,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号)。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接到林园投资的通知,林园投资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入华体转债共208,800张,约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10%。截至2021年8月4日,林园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华体转债共845,570张,约占华体转债发行总量的40.50%。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

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披露《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辉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21年8月4日,张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增持股份总金额为人民币2,526,525.40元。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1年8月4日,公司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辉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通知,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辉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2021年8月4日,张辉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58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期望通过本次增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获得股份增值带来的投资收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增持不会在下列期限内进行: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则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30日起至定期报告实际公告之日的期间内。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8月4日,张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增持股份总金额为人民币2,526,525.40元。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张辉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