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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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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01 公司简称:奕瑞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67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055.0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16.9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07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9,474.6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343.29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海宁”)作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新增海宁经济开发区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奕瑞海宁,奕瑞海宁的注册资金拟定为1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宁经济开发区内。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高端制造、电子信息、元器件等优势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尽快推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在四川成都拥有一处工业厂房,以此作为项目主要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额为5,000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3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奕瑞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