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将采矿车间的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按以2021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的账面价值通过增资方式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10,000.00万元银行存款,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和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潘家田铁矿技改扩能项目。
2、公司部分上市前限售股于2021年4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示范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命名),并以安宁材料作为项目公司负责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示范项目一期的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一期拟投资15亿元,以达到年产富钛料20万吨、机械铸造类微合金材料20万吨的规模。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米易县人民政府签署钒钛磁铁矿高效分离钛铁及应用示范项目投资协议书。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司设立攀枝花安宁钒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
4、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自身的发展状况与外部的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后,同意终止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设立攀枝花安宁股份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6、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7个月。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1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8月4日。
3、董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董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玉强、独立董事廖中新、李嘉岩、尹莹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5、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6、董事会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董事会保证《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全体成员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25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议,同意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1年7月2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监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8月4日。
3、监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4、监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5、监事会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成华先生。
6、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已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25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制订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与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62,754,553.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03,802,643.34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26,209,183.53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89,540,331.2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40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25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钛业”)、攀枝花合聚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聚钒钛”)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目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求,拟增加与东方钛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0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晓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攀枝花市米易县丙谷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789118240N
经营范围:以下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硫酸生产、销售。生产、销售钛白粉及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钛精矿、钛矿、钛渣、铁矿、硫酸亚铁;本企业产品及原料、生产设备的进出口业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房屋、场地、机器设备租赁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方钛业营业收入114,972.64万元、净利润19,652.47万元、总资产127,242.59万元、净资产86,496.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东方钛业3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立先生在东方钛业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东方钛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方钛业系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的控股企业,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资信良好,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公允性。
2、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及第三方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与销售,属于正常的产品购销,且双方已存在业务合作基础,上述日常交易安排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销售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与东方钛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且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与东方钛业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宁股份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5)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
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11:30及14:00-16: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myantt@163.com);
③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812-8117776)。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昀轩
电话:0812-8117776
传真:0812-8117776
电子邮箱:myantt@163.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8。
2、投票简称:安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安宁股份(股票代码:002978)股票,现登记参加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5,282,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62,892,452.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2,389,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全部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CDA40112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33,379.77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853.83万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15,473.91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053.03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877.46万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59.5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995.1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年4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子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4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上述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监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重大问题。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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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为补充营运资金,金额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本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9日依法办理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相关信息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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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 日收到股东陆平编制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公司其于2021年8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670,500股,本次减持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9%,陆平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陆平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1010219**********
(5)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2580弄****
(6)电话(通讯方式):18121******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8)一致行动关系:无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陆平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陆平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8,943,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41%。2021年8月3日,陆平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52%。本次权益变动后,陆平持有公司股份8,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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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陆平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陆平持有公司股份8,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平,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麦迪科技
股票代码:603990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平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2580弄****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2580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麦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麦迪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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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8,273,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9998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麦迪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境内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上市公司如下:名臣健康(002919.SZ,持股比例为5.05%)。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7月13日的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8月3日~2021年10月31日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4,634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增减持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平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9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平先生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273,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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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麦迪科技67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05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平先生持有的麦迪科技8,273,000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需要履行承诺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买卖麦迪科技股份情况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8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麦迪科技670,500股,占总股本比例0.4052%,无买入行为。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平
2021年8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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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平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