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募集份额全部为现金认购份额。现金净认购资金已于2021年8月4日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现金净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

(3)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本基金发售期内未发生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

(4)本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