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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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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5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加强经济技术和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公司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揭阳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持股12%,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8%,出资人民币8800万元。

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广州市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市蒙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3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购买设备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OTBMODERN01,向其购买8套16个位的PP工业丝纺丝控制设备、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另,其中的进口部件由欧瑞康巴马格纺织有限公司提供,有关进口合同由公司直接与欧瑞康巴马格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20210520BMGMODERN01。合同金额分别为15,386,000元人民币(含税)、7,330,000.00欧元(此价格为固定的净价)。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独立董事宋小保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1,6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小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 2020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1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402,621.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1,757,378.09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56,180,720.75元。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48%。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拓展,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承诺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的有关法规的要求。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分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