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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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1-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朱迈进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刘汉波先生因提出辞呈,未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倪艺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境内律师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贺琳菲律师、李锴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任永强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一项(总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律师、李锴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执行董事刘汉波先生因已提出辞呈,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到龄退休,刘汉波先生于近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请辞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汉波先生表示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没有就任职公司执行董事或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有关薪酬、利益及补偿等事宜向中远海能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性质的索偿,亦没有有关其本人辞任公司执行董事须敦请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刘汉波先生本次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任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汉波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长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选举公司执行董事任永强先生继任本公司董事长。

任永强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长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刘汉波先生变更为任永强先生,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有关董事长变更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批准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C-有关委员会的主席(主任委员);

M-有关委员会的委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朱迈进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聘任田超先生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2年4月。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田超先生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审阅了田超先生的个人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没有发现田超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会聘任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上述议案,同意聘任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新任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简历

任永强先生,1973年12月出生,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曾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自治区贸易厅、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工作,2016年2月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本部总经理╱组织部部长,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517.HK)非执行董事。

田超先生,1977年05月出生,财务与会计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及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ACMA),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历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比利时安特卫普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总经理,中远欧洲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远海运比雷埃夫斯港口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于近期收到公司刘汉波先生的辞呈,因到龄退休,刘汉波先生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请辞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汉波先生表示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没有就任职公司执行董事或辞任公司执行董事的有关薪酬、利益及补偿等事宜向中远海能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性质的索偿,亦没有有关其本人辞任公司执行董事须敦请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接受刘汉波先生的辞任,并向刘汉波先生对本公司做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刘汉波先生本次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任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汉波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长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召开2021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并选举执行董事任永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任永强先生简历如下:

任永强先生,1973年12月出生,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曾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自治区贸易厅、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工作,2016年2月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本部总经理╱组织部部长,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517.HK)非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