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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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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公告

2021-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5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68.54万元,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40.4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77.45万元(不含税),本次承销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8.91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68.54万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68.54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苏文电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68.54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51号》;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6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000万元均未到期,理财产品如下表所示: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 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7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于2021年7月25日以微信、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周四)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小波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年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68.54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年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年8月5日(周四)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5日通过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晓倩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368.5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8月 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1-02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常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3、所有来自或途经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请提前准备至少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3号公司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8月19日17:00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帆路3号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凤姣

联系电话:0519-69897107

联系传真:0519-69897026

联系邮箱:yinfengjiao@swdnkj.com

联系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

邮编:213100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附件

1、《2021年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2、《2021年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82;

2、投票简称:苏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指引》)、《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文电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68.54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生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朱亚媛

钱玉文

张强

2021年8月5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具体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本次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40.4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77.45万元(不含税),本次承销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8.91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68.54万元(不含税)。

截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68.54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苏文电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苏文电能本次置换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苏文电能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5号)同意注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79,5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30.95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90.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4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未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地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000万元均未到期,理财产品如下表所示: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