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上接63版)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3日
至2021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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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季昕华、莫显峰、华琨持有的A类股份每股可投5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可投1票。上述议案中1、3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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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10 号楼 B 座)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00090
联系电话: 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 ir@ucloud.cn
联系人:许红杰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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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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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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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5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1)
3、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20年6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4、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6.73元/股调整为36.6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1,126,608.20元(含税)。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18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6.73-0.05=36.68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