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9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在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9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在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终止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的告知,获悉宜华集团与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健康”)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表决权委托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宜华集团与新里程健康于2021年1月11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具体情况如下:宜华集团将其所持宜华健康87,769,756股股份(占宜华健康总股本的10%)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里程健康行使。
《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关于同意向新里程健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决议之日起生效。
二、终止情况
因公司在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向新里程健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9)。
宜华集团与新里程就《表决权委托协议》事宜的终止进行协商,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生效后,《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效力立即终止。除第四条“保密”条款外,《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将配合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因《表决权委托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协议,其尚未正式生效,《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或任何赔偿责任。双方在协商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先契约义务的情形。
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双方对签订、履行或终止执行《表决权委托协议》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5.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双方之间在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表决权委托暨终止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控制权终止变更,控股股东仍为宜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刘绍喜。
四、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0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健康”)友好协商一致,在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事项。公司与新里程健康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生效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效力立即终止。除第13条“保密与公告”条款外,《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将配合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因《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协议,其尚未取得全部生效条件正式生效,《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或任何赔偿责任。双方在协商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先契约义务的情形。
3.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乙双方对签订、履行或终止执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4.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依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5.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甲方与乙方之间在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9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向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健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3,309,267股股票,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总额不超过663,539,35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新里程健康友好协商一致,在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是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近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二、本次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通知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本次对其中一笔2,500万元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收回本金金额2,500万元,取得实际收益16.8万元,本金及收益资金已全部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经公司严格筛选,总体风险程度很低、有本金保障,产品到期收益与市场指标挂钩并随市场指标的变动而变动 ,到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受市场风险因素影响很低。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经营层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5.50亿元,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1)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目前,铁创科技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4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59元/份。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2月23日止,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截至2021年6月30日,铁创科技累计行权46.4万份,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35.97%。
(2)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58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持有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258万份。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定-2021-005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6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2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本公司尚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版本及技术商务要求与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部门订立书面合同,具体合同的执行时间、结算、付款方式等以签署的合同为准,目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此次预估中标金额合计数为29,371.205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9.19%,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高压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作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 110kV 交流电力电缆、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框架招标部分项目。
一、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配网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南方电网公司2021年主网线路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
2.中标通知书编码:南网物资第0002200000081006-045号、南网物资第0002200000081107-024号、南网物资第0002200000081107-022号、南网物资第0002200000081107-013号
3.中标情况
■
根据招标公告中预测标的金额,按中标比例预估的公司中标金额合计为 29,371.2051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宏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225号
经营范围:销售:电力物资,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设备成套服务;废旧物资处置;招标采购、招标代理、非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培训、咨询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电子商务;设备检测、监造;品控、物流服务;物流仓储;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属于大型国企,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履约及账款回收风险低。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估中标金额为29,371.2051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9.19% ,中标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子公司尚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版本及技术商务要求与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部门订立书面合同。具体合同的执行时间、结算、付款方式等以签署的合同为准,目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 7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29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kV 交联电缆(阻燃型)、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低压交流电力电缆(普通型)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27,148万元(含税)。
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电缆实业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10kV 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配网设备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13,295.35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及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尚未完结中标项目签署合同及执行的情况
截至2021年7月31日,上述标包中本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总计24,116.36万元(含税),分别如下:
(1)2020年中标项目中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825.82万元(含税),已发货778.54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5,442.06万元(含税),已发货5,233.68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7,637.97万元(含税),已发货3,018.71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0年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5,319.81万元(含税)。
(2)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10,210.52万元(含税),已发货8,037.71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7,277.68万元(含税)。
注:已签订合同金额总计数与各明细相加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标的: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低压交流电力电缆(普通型)、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
3、合同总金额:24,116.36万元(含税)(注:2020年中标项目及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已签合同金额之和);
4、合同双方:买方为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卖方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签署地点:买方所在地;
6、合同履行期: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7、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次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8、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319,936.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9,596.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92.78万元,具备履行
合同的资金实力;公司目前的产能能够保证合同得到正常履行。
2、上述中标项目签订合同总金额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7.55%,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电缆实业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7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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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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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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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安全、环保压力下,各大煤矿生产受到影响,资源紧张、价格大幅上涨并保持高位,达到近几年最高点。煤炭CCI指数短期停发,5,000大卡市场烟煤离岸平仓价格最高达950元/吨左右,同比同期5,000大卡CCI指数最高点高434元/吨。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稳定大宗物资价格的要求,近期各大煤矿会有所增产,以保证整体煤炭供应和价格稳定。随着各大煤企的稳价、增供措施实施,预计未来煤炭价格或将有所下浮。但通过近两年国家对煤炭行业整体宏观调控状况来看,后半年整体煤炭价格同比往年还是较高,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