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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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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4,449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开户银行以及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部相关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209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各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与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未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最终申请融资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用信额度为准,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3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安排,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通过综合授信可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800万元

● 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NCS00596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2021-023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3,9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3.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5日,武汉阿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NCS00596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1年8月10日

4.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10日

5.产品期限:92天

6.委托理财金额:6,800万元

7.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8月5日

8.预计年化收益率:2.9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03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根据准则要求,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其他流动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财务费用。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8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20%。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2021-023号《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105,369,600股调整为147,517,440股。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0号)。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4.00%,即不超过105,369,600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股数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0年度末总股本43,9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元(含税),送红股4股;合计派发现金9,658.88万元,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1,465.60万股。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7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不超过105,369,60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47,517,440股(含本数)。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七日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21-02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一04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首席财务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袁宏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刚果(金)TFM铜钴矿混合矿开发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国际铜钴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铜钴板块营收规模,高效回收铜钴矿中的钴资源,董事会同意在投资总金额不超过25.1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实施TFM铜钴矿混合矿开发项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负责相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及落实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洛阳钼业关于投资建设刚果(金)TFM铜钴矿混合矿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一049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刚果(金)TFM铜钴矿混合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刚果(金)TFM铜钴矿混合矿项目

● 投资金额:25.1亿美元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投资风险:

1、本次投资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由于本项目的主要产品铜和钴的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未来铜和钴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3、本项目为境外投资,受投资所在国刚果(金)政治及经济环境、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4、本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具有一定的开发风险。

一、投资概述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位于刚果(金)TFM铜钴矿80%权益。TFM铜钴矿拥有6个采矿权,矿区面积超1500平方公里,是全球范围内储量最大、品位最高的铜、钴矿产之一,资源开发潜力巨大。TFM铜钴矿业务范围覆盖铜、钴矿石的勘探、开采、提炼、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阴极铜和氢氧化钴。2020年TFM铜钴矿总计生产18.26万吨铜和1.54万吨钴。

为进一步开发TFM铜钴矿的丰富资源,扩大铜钴产量,优化现有生产流程,降低矿山生产运营成本,公司组织专家团队对TFM铜钴矿开发利用和建设方案进行了论证,并聘请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编制了《刚果(金)Tenke Fungurume铜钴矿混合矿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拟投资25.1亿美元用于TFM铜钴矿混合矿项目建设。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刚果(金)TFM铜钴矿混合矿开发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TFM铜钴矿混合矿项目(以下简称“混合矿项目”或“本项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负责相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及落实等。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CMOC DRC Limited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李朝春

4、注册地:中国香港

5、主营业务:金属和矿业投资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

7、投资主体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2,830.44万美元,净资产为195,245.71万美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2,952.56万美元,实现净利润16,942.78万美元。

三、投资建设方案

混合矿项目是公司在刚果(金)布局的扩产增效重点项目,旨在通过挖掘内生性增长潜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能优势,是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5.1亿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本项目规划建设3条生产线,分别为350万吨/年的混合矿生产线、330万吨/年的氧化矿生产线和560万吨/年的混合矿生产线,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未来达产后预计新增铜年均产量约20万吨,新增钴年均产量约1.7万吨。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年处理矿石量总计1,240万吨;平均年产20万吨铜金属和1.7万吨钴金属;

项目投资总额:25.1亿美元,其中新建项目初始投资21.24亿美元,建设期利息7,804万美元,新增流动资金3.1亿美元;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为阴极铜、氢氧化钴;

项目进度:本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建成投产。

本次投资建设事项尚需发改委、商务等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批准或备案还存在不确定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目经济效益较好,混合矿项目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后,TFM铜钴矿产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强化公司主业、夯实公司国际矿业领先地位的同时,与已有项目和待开发项目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此外,混合矿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务院《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与实践国家战略,有利于资源安全保障,促进刚果(金)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扩大中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办理结果。

2、本项目的主要产品铜和钴的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在项目前期已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存在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如果未来铜和钴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3、本项目为境外投资,受投资所在国刚果(金)政治及经济环境、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本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工程质量要求较高,且项目处于境外,虽然公司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方案、设备选型等关键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在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未能按期达产。

4、本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具有一定的开发风险。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一旦运用技术失当或工程组织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则会对本项目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13,503,2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后,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已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4,0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7.2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7%。

一、本次解除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2021年8月5日,原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2,500万股士兰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重新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司尔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24日

2、“司尔转债”赎回日:2021年8月25日

3、“司尔转债”赎回价格:100.3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0%,且当期利息含税)。

4、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8月30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9月1日

6、“司尔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8月25日

7、“司尔转债”拟于2021年8月25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

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司尔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司尔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司尔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8月2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司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司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司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8月24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司尔转

债”,将按照 100.3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4号”文核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24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司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64”。“司尔转债”转股期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6.25元/股。

2019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调整为6.15元/股。2020年5月8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整为6.07元/股。2021年5月31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5.82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司尔特、股票代码:002538)自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7月27日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司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7月7日至7月27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司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司尔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司尔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司尔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司尔转债”赎 回价格为100.38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元);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年4月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8月2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39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0%×139÷365=0.38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38=100.38 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对于持有“司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30元;对于持有“司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38 元;对于持有“司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38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司尔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司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8月25日起,“司尔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司尔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司尔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 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司尔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8月25日为“司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8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司尔转债”。 自 2021年8月25日起,“司尔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司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1年8月30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1年9月1日为赎回款到达“司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 “司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司尔转债”持有人的资 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吴昌昊 张苏敏

联系电话:0563-4181590、418152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司尔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司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司尔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司尔转债”自2021年8月25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司尔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 将停止交易,因此“司尔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司尔转债” 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司尔转债”可正 常交易和转股。

2、“司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司尔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21-042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的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尔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1-57

转债代码:128064 转债简称:司尔转债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司尔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