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3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诉讼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约53,862,121.75元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宜,公司已于2021年7月12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浙01民初2001号】。现就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当事人

案件受理机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1: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2: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3:龚兆庆

二、本次诉讼的请求、事实与理由

(一)事实及理由

公司与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海徕”)于2018年5月21日签署《关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46号大厦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46号范围内的杭州大酒店所属物业区域(下称“租赁物”,租赁面积总计为21812.19㎡)出租至天津海徕,用于经营酒店、酒店式公寓、餐饮及配套商业使用,租赁期限自公司向天津海徕交付租赁物之日起,至2033年12月14日止,租金、物业服务费、字号使用费及基础管理服务费先付后用、按季预付。杭州海维系天津海徕为租赁物项目酒店管理之目的于2018年7月9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11月7日,公司与天津海徕、杭州海维签署《补充合同》,约定《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权利义务由杭州海维承继,天津海徕承担连带责任。后因疫情、租金支付等事宜,公司与天津海徕、杭州海维多次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22日披露的2018-021、2018-022号临时公告及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

新酒店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装修并正式对外营业,考虑到疫情对酒店经营的影响,公司与杭州海维签订了补充协议,减免部分租金并修改了租金的缴纳方式,以缓解酒店经营压力,但杭州海维仍然持续拖欠租金,已构成《租赁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鉴于酒店目前的经营业绩以及杭州海维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已经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二)原告申请事项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确认公司与杭州海维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于起诉状副本送达时或依法判令解除;

2、判令杭州海维立即按现状无损返还租赁物,租赁物上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归原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判令杭州海维向公司支付租金11326272.45元(暂计至2021年8月17日)并支付自2021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租金损失或租赁物占用期间使用费(合同解除次日起至租赁物实际返还之日止以53837.30元的两倍,即以107674.60元/日计算);

4、判令杭州海维向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5116666.66元(暂计至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物业服务费以20273.97元/日计算)、字号使用费3366666.68元(暂计至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字号使用费以11506.85元/日计算)、基础管理服务费833333.33元(暂计至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基础管理服务费以2739.73元/日计算)、地面停车补偿费102010.00元(暂计至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之日止的地面停车补偿费以1117.92元/日计算);

5、判令杭州海维向公司支付电费312703.51元(自2021年3月1日起暂计至2021年5月31日,此后以实际发生金额付至被告实际返还物业之日止)、用电服务费122149.82元(自2021年3月1日起暂计至2021年5月31日,此后以实际发生金额付至被告实际返还物业之日止)、水费31840元(自2021年2月26日起暂计至2021年5月25日,此后以实际发生金额付至被告实际返还物业之日止)、燃气费106383.93元(自2021年2月19日起暂计至2021年5月18日,此后以实际发生金额付至被告实际返还物业之日止)、留用服务人员费用201200.55元(自2021年4月1日起暂计至2021年6月30日,此后以实际发生金额付至被告实际返还物业之日止);

6、判令杭州海维向公司赔偿因租赁物外墙面修缮、维护所垫付工程款等各项费用暂合计4839275.5元;

7、判令杭州海维向公司赔偿逾期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字号使用费、基础管理服务费等费用违约金3091161.97元;

8、判令杭州海维向公司赔偿违约金23987039元;

9、判令杭州海维赔偿公司律师代理费及保全保险费;

10、判令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龚兆庆对海维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1、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和公告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通过诉讼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控制风险,避免损失扩大。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披露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3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具体如下:

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

二、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3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杭州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和程序,由董事长陈夏鑫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新授权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制度修订对照表,修订后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供公司同时披露的2021-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对照表

■■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1-03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授权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授权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重新授权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等其他低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等其他低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与知名度较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制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重新授权公司(含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金流充足,且市场上理财渠道多样化,结合公司已开展委托理财的进展,重新授权公司理财投资额度,可充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4日

至2021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二)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