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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唐鑫炳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书面报告。唐鑫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唐鑫炳先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唐鑫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会委员会提名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唐鑫炳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书面报告。唐鑫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唐鑫炳先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唐鑫炳先生的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唐鑫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在此对唐鑫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魏薇女士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魏薇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附件简历:

魏薇,女,汉族,1983年2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裁、先锋国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总监、超威明智(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魏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魏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至2021年8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8月23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15至2021年8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