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9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3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84,742,2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实际募集资金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4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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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置换已经完成。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1,900.00万元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与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适当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提升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发现,由于统计错误原因,导致部分数据存在差错,现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京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投资”)将持有的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楠环境”)15%股权转让给迦楠环境原股东丁媛媛,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迦楠环境由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变为间接参股子公司,因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武林原任迦楠环境董事并于2021年6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自2020年12月11日起,迦楠环境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迦楠环境自2020年12月11日起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迦楠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借款》的议案,议案约定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迦楠环境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水平。迦楠环境成为公司关联方时,京源投资尚未收回向迦楠环境提供借款本金余额600万元,且2021年1月14日京源投资向迦楠环境新提供了350万元借款,上述借款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迦楠环境已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上述全部借款本金和按实际借款期限及年化利率4.35%计算的利息归还京源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自查发现,由于统计错误原因,导致部分数据存在差错,现对年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如下:
1、年度报告第 35 页-“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分析”之“(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863.7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7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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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083.5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7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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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报告第 36 页-“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之“1.资产及负债状况”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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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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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报告第 63 页-“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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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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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度报告第 96 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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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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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度报告第 98 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二、财务报表”之“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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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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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度报告第 148 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货币资金”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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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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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报告第155 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预付款项”之“(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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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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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度报告第165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在建工程”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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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工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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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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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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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工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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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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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度报告第170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其他非流动资产”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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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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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度报告第199页-“第十二节、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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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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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度报告第201页-“第十二节、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方资金拆借”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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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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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情况
1、第一季度报告第6页-“三、重要事项”之“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之“(1)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部分数据有误,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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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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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季度报告第7页-“三、重要事项”之“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之“(2)利润表主要科目”部分数据有误,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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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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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季度报告第8页-“四、附录”之“4.1财务报表”部分数据有误,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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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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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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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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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季度报告第13页-“四、附录”之“4.1财务报表”部分数据有误,更正前后对比
更正前:
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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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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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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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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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京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投资”)将持有的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楠环境”)15%股权转让给迦楠环境原股东丁媛媛,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股权转让完成后京源投资对迦楠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5%变为40%,丁媛媛对迦楠环境的持股比例由40%变为55%,迦楠环境由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变为间接参股子公司。因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武林原任迦楠环境董事并于2021年6月8日辞去董事职务,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自2020年12月11日起,迦楠环境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迦楠环境自2020年12月11日起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迦楠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借款》的议案,议案约定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迦楠环境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水平。迦楠环境成为公司关联方时,京源投资尚未收回向迦楠环境提供借款本金余额600万元,且2021年1月14日京源投资向迦楠环境新提供了350万元借款,上述借款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迦楠环境已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上述全部借款本金和按实际借款期限及年化利率4.35%计算的利息归还京源投资。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充追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法定代表人:陈豪华
(4) 注册资本:12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7日
(6)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73号11楼1101室
(7)经营范围:环境监测监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运维服务;环境保护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运维;环保工程、生态治理与景观工程的咨询、设计、安装、施工和运营服务;水、气污染治理;水、气污染治理设备销售;污染治理技术、检测服务及咨询;畜禽粪污处理;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服务;公共设施管理;道路货运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实际控制人:丁媛媛
(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1432.84万元,净资产为39.7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188.64万元,净利润为-7.95万元。
三、追认的关联交易情况
迦楠环境成为公司关联方时,京源投资尚未收回向迦楠环境提供借款本金余额600万元。此后,公司与迦楠环境新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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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楠环境已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上述全部借款本金和按实际借款期限及年化利率4.35%计算的利息归还京源投资。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借款,依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并约定按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借款利息。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出借人:江苏京源投资有限公司
3、累计借款金额:950万元
4、借款利息:按一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35%计算利息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迦楠环境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已于2021年4月15日前归还京源投资全部借款本金,并按约定利率及实际借款期限向京源投资支付借款利息。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借款,可为其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经济目标。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源投资共计向迦楠环境提供了950万元借款,迦楠环境已于2021年4月15日之前全部归还,并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及实际借款期限向京源投资支付利息。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与迦楠环境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本次追认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追认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追认的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我们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加强内控管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九、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原控股子公司迦楠环境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迦楠环境成为公司关联方时,京源投资尚未收回向迦楠环境提供借款本金余额600万元,且2021年1月14日京源投资向迦楠环境新提供了350万元借款,前述借款未经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批准。借款方已全部归还上述借款,并已按实际借款期限及年化利率4.35%支付全部利息,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上述追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追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该事项的追认决策程序,本次追认未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十、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