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批准以下事项: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根据全资子公司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0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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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6、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按照公司60.8%的持股比例在1,824万元的本金范围内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2月0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凤宁现代产业园凤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康正辉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发电关键材料或成套设备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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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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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3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王声容
注册资本:5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科技绿色电池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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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05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金岭工业园金岭八路1号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105,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与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及新型显示器件基板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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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1日
注册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69号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等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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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事项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650,970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2020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7、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按照公司60.8%的持股比例在1,824万元的本金范围内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上述公司中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玻集团持有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60.8%的股权。公司为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按持有权益比例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止目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6,756万元,占2020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21,299万元的11.43%,占总资产1,788,291万元的6.5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A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7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0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8月17日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8月17日(B 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担保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