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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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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1-03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睿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3,741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1-036号)。

授权公司经营层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事宜。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虹微”)的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会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对其拥有的共43项账面净值合计为7,463,865.85元的无形资产进行核销。因本次四川虹微无形资产核销事项,本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7,351,907.86 元(本次核销对利润影响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公司会计师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公告》(临2021-03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1-03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8月9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睿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3,741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1-03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虹微”)的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对其拥有的共43项账面净值合计为7,463,865.85元的无形资产进行核销。因本次四川虹微无形资产核销事项,本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7,351,907.86 元(本次核销对利润影响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公司会计师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公告》(临2021-037号)。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1-03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增加2021年度与公司关联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睿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4票赞成,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长虹集团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启睿克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3,741万元人民币。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

2、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说明: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人启睿克提供的软件开发、技术开发、运维、设计等综合技术服务;公司拟向启睿克提供IT运维、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及房屋租赁等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川启睿克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潘晓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33层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服务等。

启睿克是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启睿克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9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情况及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虹微”)的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四川虹微拟对其拥有的共43项账面净值合计为7,463,865.85元的无形资产进行核销。

随着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四川虹微部分专利技术无法继续创造经济利益,不再具备无形资产的特性。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四川虹微的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专利共计43项,账面价值为7,463,865.85元的无形资产进行核销。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之后不会对四川虹微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无形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四川虹微2021年归母净利润预计减少7,463,865.85 元,本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7,351,907.86 元(本次核销对利润影响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公司会计师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有助于反映四川虹微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四川虹微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四川虹微及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主要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四川虹微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四川虹微及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宜。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对上述无形资产进行核销,核销处理后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四川虹微及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因此,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无形资产主要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四川虹微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核销无形资产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四川虹微和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四川虹微及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