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1-1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发布了临2021-02号《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张国玉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向公司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相关职务。
鉴于张国玉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导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张国玉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张国玉先生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雷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雷亚萍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雷亚萍女士简历:女,出生于1961年,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现任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执行校长,兼任陕西省兵工科技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主任、陕西省腐蚀与防护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长、陕西省兵工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副理事长。主要从事企业人力资源、教育教学改革等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参与省部级及重大横向课题20余项,出版专著2部,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所主持的教学研究成果获2015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特等奖。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1-1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1-14号《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1-15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5月1日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21-16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21-1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 2020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鉴于致同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聘期已满,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对该事项无异议。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2020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18人。立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事务所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误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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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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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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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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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36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降低19.28%,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下降15.54%,内控审计费用下降26.67%。本期审计费用系综合考虑了公司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同时参考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致同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聘期已满,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审计机构选聘情况,经友好沟通,2021年度公司不再聘请致同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将所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聘用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核查了相关资料,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光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6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长乐中路35号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6日
至2021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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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前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1年8月23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光电股份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43
电话:029-82537951 传真:029-82526666
联系人:柳放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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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