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76.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54.52万元,同比增长1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2.25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174.18万元,同比降低46.16%。
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上年有较大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油、瓜子仁等)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导致公司成本增加;二是公司阶段性费用投入(如广告费用、新品进场费用、组织变革产生的人员费用等)较大,暂未产生相应的效益;三是商超到店人流量下降导致线下经销商收入增长缓慢未达预期。
收入方面,一是由于受疫情影响,以及新兴的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销售渠道的分流,人们消费习惯发生了变化,上半年商超渠道到店人流量下降,同时由于公司二季度上调了出厂价格,部分客户处于观望状态,导致公司线下经销收入未达预期;二是公司上半年一直在推进新品的投放,商超渠道的进场费用、促销费用等同比大幅增加。为应对消费者消费行为、消费习惯的变化,公司在调整销售组织、线上线下多渠道并行、产品多样化、个性化等方面采取了措施,扩充品类,发展渠道能力,以期在下半年改善这一状况。
成本方面,受产区产量、市场供求、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部分原辅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处于历史高位,其中:棕榈油采购价格同比涨幅43.31%,瓜子仁采购价格同比涨幅22.21%,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为应对原材料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积极跟进各项原料的价格走势,适时采取库存储备等方式进行应对,并于二季度进行了产品调价,终端价格预计将于三季度调整到位。
费用投入方面,上半年为提升品牌知名度,投放了梯媒广告,同时,进行销售团队的组织调整产生了相应的人员补偿费用、猎头费用等,河南子公司也相应储备了人员,现暂未投产。以上费用的投入尚未产生效益,拖累了当期利润。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在线下渠道下沉、品类扩充、组织变革、线上资源整合方面进行优化改善,努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渠道策略方面,线下在拥抱商超渠道核心大店的同时,同步加快布局下沉四五线城市;线上方面,启动了杭州运营中心,增加直播的资源整合力度,并针对线上开发定制化产品。
产品策略上,一方面选择进入到一些市场目前还未形成头部品牌的产品类,打造甘源的强势品牌,另一方面配合渠道下沉至四五线城市,快速引进一些成熟品类。同时,公司已着手研究各渠道的消费人群特点,分别策划多品种、多规格的定制化产品,并着手打造相应的供应链力量。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0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0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定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5.09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人民币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9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全额回购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41.0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51%。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0.5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7.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7.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变更股份回购用途或调整股份回购各种用途的回购金额;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包括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意见等;
(6)根据回购实施情况,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票可能涉及的注销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减少和工商变更手续,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以回购价格上限85.0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1.02万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1.51%;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000万元,以回购价格上限85.0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0.51万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0.76%。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5.09元/股,回购数量141.02万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锁定,预计股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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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动前股本情况基于公司2021年8月9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确定。
2.若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5.09元/股,回购数量70.51万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0.76%。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锁定,预计股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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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动前股本情况基于公司2021年8月9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确定。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681,035,317.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88,039,414.78元,流动资产1,079,919,822.10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则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14%、8.65%、11.1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全体管理层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9元/股。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如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将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总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4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30.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6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2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7月29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263,0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224,49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038,548.69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募集资金人民币903,263,0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224,49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038,548.69元已于2020年7月2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共使用2.52亿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预算,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有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5.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②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 年 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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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0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项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总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投资理财品种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基金、券商收益凭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等保本型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②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项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5日(周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1年8月25日
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 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1 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婷
(2)电话号码:0799-7175598
(3)电子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4)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注意事项: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1。
2.投票简称:甘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5.09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人民币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9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全额回购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41.0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51%。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70.5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7.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变更股份回购用途或调整股份回购各种用途的回购金额;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包括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意见等;
(6)根据回购实施情况,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票可能涉及的注销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减少和工商变更手续,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项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董事会拟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1-6 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项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项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