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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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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21-003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茂昌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营业范围进行修订,增加: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等,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闫永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的规定,需增补1名董事。同意提名吕尧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朱传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公司决定聘任孙晓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孙晓伟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36-2308043,传真0536-5828777,邮箱1656133778@qq.com。

五、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吕尧梅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4月生,汉族,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会计师。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晓伟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9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4至今为孚日股份证券部职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金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职及高管离任后三年内

被聘任为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离职事项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闫永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永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闫永选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闫永选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且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2/3,故闫永选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永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5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闫永选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会谨向闫永选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吕尧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因吕尧梅女士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属于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吕尧梅女士曾于2020年5月27日当选公司财务总监,因工作原因于2021年4月20日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鉴于吕尧梅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且在企业管理及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同意提名吕尧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尧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自2021年4月20日至今不曾买卖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6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2: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提示:

1、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1年8月2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3

2.投票简称:孚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朱传昌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传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传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朱传昌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朱传昌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朱传昌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