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8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反馈,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2021年8月8日公告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2、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取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7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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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核查,上述交易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决策。买卖公司股票前,上述人员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