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8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1年8月9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亿元人民币。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8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经2021年4月26日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董事会修订《会计核算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会计核算制度〉的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核算制度(2021年8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8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1年8月9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对新能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亿元人民币。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桐柏凤凰风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7-44);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南阳镇平等风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51);2019年8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长垣风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9-30)。根据以上三个议案,公司同意新能源公司建设桐柏凤凰风电项目等8个风电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度以现金方式向新能源公司逐笔增资,由新能源公司履行出资人义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向新能源公司累计出资9.65亿元,剩余10.35亿元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以现金方式逐笔出资。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手续。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8日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合欢街6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水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水资源开发及节约利用;冷热电联合供应及服务;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租赁及服务;新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的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新能源产品设计;新能源项目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新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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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前后新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公司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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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公司本次对新能源公司增资可以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8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会计核算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予以修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8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经2021年4月26日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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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8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
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代艳霞女士,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代艳霞
职务:董事会秘书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电话:0371-69515111
传真:0371-69515114
邮箱:yuneng@vip.126.com
如果本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