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回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投资本金及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认购债券概述
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5亿元认购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0)。
2019年8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3亿元认购了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认购时票面年利率为5.9%,上述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代码:151953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第1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1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第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第1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第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第3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第3年固定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持有人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次债券投资本金及利息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第二年末2021年8月6日行使回售选择权,提前兑付了公司持有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收回本次债券投资本金13,000万元,支付手续费2.6万元,收到2021年债券利息715万元。本次兑付后,公司不再持有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公司持有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的期限为2019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6日,累计收到债券利息1,482万元,债券投资实际年平均收益率为5.7%(年平均债券利息/债券投资本金),其中2020年收到债券利息767万元,2021年收到债券利息715万元。上述债券投资本金及利息金额均已收到。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公司获得前述债券利息收益预计将会使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增加600万元左右,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