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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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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1-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6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商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平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商贸”)非授信额度5亿元、授信额度3亿元,额度期限一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商贸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商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3641.31亿元、截至一季度末资本净额为4245.43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8亿元,本笔交易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2%,占本行资本净额0.19%。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业务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商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25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9%。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与平安商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商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商贸于2015年1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1写字楼1502A。平安商贸是中国平安专业从事大宗商品现货及衍生品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益勇。截至2020年末,平安商贸总资产20.9亿元,总负债18.9亿元,所有者权益2.04亿元,营业收入41.3亿元,净利润1635万元。平安商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给予平安商贸间接额度人民币5亿元,额度期限一年,直接授信主体为平安商贸的供应商,用于为其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属于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给予平安商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额度期限一年,限定用于向上游采购,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商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亿元。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平安商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7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唐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广西唐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唐玺”)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36个月,广西唐玺提供土地抵押担保,适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广西唐玺100%股权质押;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贷款金额38.5%、3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不动产”)按贷款金额31.5%出具流动性支持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唐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唐玺70%股权,平安不动产是广西唐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持股45%股东。平安不动产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唐玺为中国平安合营公司。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西唐玺构成本行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方。本行与平安不动产同受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控制,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不动产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3641.31亿元,截至一季度末资本净额为4245.43 亿元。本行与广西唐玺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1%,占本行资本净额0.35%。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笔授信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

本笔与平安不动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73亿元,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不动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19.11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2%。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与平安不动产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唐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西唐玺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8号大唐国际中心1号楼10层1006号房,法定代表人:马培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Q5HD659,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1)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2)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唐玺是广西唐顺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新成立的公司,过往无开发记录。截至2021年5月末,广西唐玺资产总额16.77亿元,负债总额0.38亿元,所有者权益16.39亿元。广西唐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安不动产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171号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主园孵化主楼六楼622,法定代表人:鲁贵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05553F,成立日期:1995年1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顾问及监理;装修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受委托管理的物业的租赁业务;投资商贸流通业;物流园区投资及运营;养老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平安不动产是中国平安旗下不动产投资及资产管理平台。截至2020年末,平安不动产经审计资产总额1054.30亿元,负债总额570.57亿元,所有者权益483.73亿元,净利润56.45亿元。平安不动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唐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广西唐玺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36个月,广西唐玺提供土地抵押担保,适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广西唐玺100%股权质押;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按贷款金额38.5%、3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平安不动产按贷款金额31.5%出具流动性支持函。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笔拟与平安不动产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9.11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对《关于与广西唐玺投资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平安银行关于前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1-05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上海茂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茂强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250,000股,占总股本的3.68%;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戚继伟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31,576股,占总股本的2.20%;公司副总裁谈建彬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700股,占总股本的0.1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57,700股,占总股本的0.0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分别收到茂强投资、戚继伟先生、谈建彬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止至本公告日,茂强投资、戚继伟先生、谈建彬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期间,茂强投资减持股份为1,086,500股,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为4,1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戚继伟先生减持股份为260,000股,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为2,871,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谈建彬先生减持股份为41,700股,目前其持有公司股份为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茂强投资、戚继伟、谈建彬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茂强投资、戚继伟先生、谈建彬先生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茂强投资、戚继伟先生、谈建彬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茂强投资、戚继伟先生、谈建彬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婴室”)实际控制人施琼先生共持爱婴室股票32,280,8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3 %。本次解除质押728,680股,再质押3,254,000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3,254,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0.08 %,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莫锐强先生共持爱婴室股票16,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78 %。本次解除质押2,889,360股,再质押2,170,000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2,1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2.92 %,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施琼先生和莫锐强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解质押并进行了再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施琼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莫锐强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股票质押的目的

施琼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所获资金用于偿还股票质押待购回余额及正常的商业活动,莫锐强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所获资金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股票质押融资本金。

(二)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施琼先生、莫锐强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向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邵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会职务,现选举董事、总经理朱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需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2021年8月10日上午11: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昌敏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 年 1 月1日起需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3 公司简称:中持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3期36号78天

● 委托理财期限:78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28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902,9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6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7,192,297.8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57,306,611.7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79,885,686.1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0月24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3期36号78天

2、产品编号:DW21001120213336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挂钩指标: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 EURUSD”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南京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5、产品期限:78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6、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R 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1,R为1.65%(预期最低收益率);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2,且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1,R为3.35%;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2,R为3.65%(预期最高收益率)。

7、金额:10,000万元

8、产品起息日:2021年08月10日

9、产品到期日:2021年10月27日(遇到法定公众假日不顺延)

10、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08月06日

11、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产品募集资金由南京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到期后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00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46,135.48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8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1-040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