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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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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万盛”)、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长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6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9%;公司股东湖杉投资(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5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6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8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凯风万盛、凯风长养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48,1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5%。其中凯风进取和凯风万盛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69,664股,且不受比例限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69,664股,且不受比例限制。凯风长养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78,508股,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78,508股,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湖杉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0股,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0股,且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因个人资金需求,张辰良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4,9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04,912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4,912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湖杉基金和张辰良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根据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湖杉基金提供的相关信息,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湖杉基金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中凯风进取和凯风万盛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减持比例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即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凯风长养和湖杉基金的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根据上述《特别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湖杉基金和张辰良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湖杉基金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3)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4)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4)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人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6)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7)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8)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湖杉基金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的股份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0%。计算减持比例时,本公司(或本企业)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3)本公司(或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湖杉基金、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张辰良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4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全”)、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格尔安全及格尔安信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安全及格尔安信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格尔安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格尔安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格尔安全、格尔安信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与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格尔安全及格尔安信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助力全资子公司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执行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新增担保1.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2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令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全”)及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信”)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3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分别为:黄振东、任伟、祝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全”)、上海格尔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安信”)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拟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格尔安全、格尔安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能够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能力。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5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9,310.1694万元增加至23,172.2033万元,同意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483955

2、名称: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5号601室

5、法定代表人:孔令钢

6、注册资本:人民币23172.2033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8年3月3日

8、经营期限:1998年3月3日至不约定期限

9、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生产,信息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专业四技服务(上述项目除专项规定),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0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南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拟将名称由“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UHAI SAILONG PHARMACEUTICAL CO.,LTD.”变更为“SAIL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1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拟将名称由“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变更前公司中文名称: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后公司中文名称: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前公司英文名称:ZHUHAI SAIL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拟变更后公司英文名称:SAIL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及证券代码“002898”保持不变。

公司已就名称变更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先征求工商部门意见,已通过名称变更预核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信息变更需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二、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基于战略布局和发展的需要,拟将名称由“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此次仅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赛隆药业”及证券代码“002898”保持不变。

2.公司变更名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就变更名称事项事先征求工商部门意见,已通过名称变更预核准,目前公司尚未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1年8月25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倩雯

(2)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3)邮政编码:519015

(4)电话:0756-3882955

(5)传真:0756-3352738

(6)电子邮箱:ir@sl-pharm.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与公司联系,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近14日个人旅居史、健康状况等;同时进行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8

2.投票简称:赛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1、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8月18日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公司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复投资者提问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期间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8月18日15: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借助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通过文字直播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8日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公司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复投资者提问

3.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周志刚先生、财务总监谢小强先生、董事会秘书石少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18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进入业绩说明会专区,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以文字直播方式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期间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1.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939-7551826

3.投资者关系邮箱:jhj@jinhuijiu.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1-027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8日(周三)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6日(周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st-zqb@firstpv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8日10:00-11: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活动召开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总经理周光大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剑琴女士,董事会秘书章樱女士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18日(周三)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16日(周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st-zqb@firstpvm.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章樱

联系电话:0571-61076968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0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