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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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按《华富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40,257.33元,其中通过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5,226.00元,折合基金份额5,226.00份;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5,031.33元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和网站www.hf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本基金开始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