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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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8月13日(含)至2021年8月20日(含)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7月30日公告,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1年8月2日(含)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申购申请。本管理人现决定2021年8月13日(含)至2021年8月20日(含)取消上述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业务。
(2)本基金自2021年8月23日起(含)暂停办理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资料。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关于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B类份额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上述机构自2021年8月13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简称:东方红启华三年持有混合B,基金代码:011313,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8月13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