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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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1-02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张丕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孙静波女士参加、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培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孙静波女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曲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沈颂东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孙静波女士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一汽富维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2020年年底成立的创新研发中心,隶属战略发展部。根据公司研发发展规划,目前研发业务已逐渐扩大,为进一步促进全生态研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升管理效能。现将创新研发中心从战略发展部中拆分出来,进行独立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一汽富维东阳公司安徽基地项目立项的议案;

一汽富维外饰板块业务在中国已经覆盖了东北、华北、华中、华南、西南等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建设年生产能力为40万辆份车身外饰件产品的工厂,包括注塑、涂装、装配等工艺。本次华东地区新市场的拓展,丰富了公司外饰板块在全国的战略布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21-02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三楼多媒体二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