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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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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

6、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8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1、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情况,请阅读2021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了解本基金法律文件的披露情况。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关于代销机构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除本公司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在网站上公示,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专线咨询。

17、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直销专线电话021-61009916或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8、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事宜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日后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在下一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基金份额。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进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 录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2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6

三、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7

四、清算与交割 14

五、募集费用 15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6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17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代码

基金名称: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

基金代码:013236(A类);013237(C类)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3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2)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认购本基金。

2、代销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期,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缩短发售时间。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并提前公告。

募集期满,且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仍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和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认购两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注:M为认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0.2%,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2%)=99,800.4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800.40=199.60元

认购份额=(99,800.40+50)/1.00=99,850.40份

即:该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9,850.40份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份

即:该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0,050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将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公开发售。

(二)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四)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80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三、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1、已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本公司的基金账户的开户。

2、尚无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本公司可为其分配基金账户。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过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过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必须先在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账户登记业务。

(二)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向认购金额不低于1元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C、资金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D、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E、填写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如有);

D、产品成立、备案证明(非法人机构);

E、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F、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H、机构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I、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J、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K、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L、填写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机构客户版本);

M、预留印鉴表。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认购资金的缴纳

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表:公司直销账户列表

6、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本金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认购情况。

造成无效认购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3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见本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C、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银行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五)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场外券商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网点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E、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可以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认购费中列支,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 年1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4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19 号

联系人:蔡越

电话:025‐51811157

(三)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如上述代销机构开通费率优惠活动,则自该基金在开放认(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四)与本基金有关的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1年8月13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3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39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Challenjers Capital Fund I LP(挑战者资本一期美元基金,以下简称“美元基金”)

● 投资金额:由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星通”)全资子公司银河互娱有限公司 Galaxy Play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互娱”)以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1,000万元美金。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该投资事项合作方已于2021年8月11日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无本金或收益担保;私募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等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该美元基金是一支以中国境内消费品出海企业为重点投资方向,并兼顾投资互联网游戏的直投基金,基金募集目标为5亿美元。银河互娱以自有资金认购该美元基金1,000万美元的出资份额。

(二)本次投资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智明星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智明星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Challenjers Capital Fund I LP挑战者资本一期美元基金

基金募集目标:5亿美元

注册地:英属开曼群岛

存续期限:基金拟存续年限为10年,可经普通合伙人决议延长1年,经普通合伙人及咨询委员会决议延长1年。其中,投资期5年,可经普通合伙人决议延长1年。

合伙事务执行:Challenjers Mercury Ltd.担任基金普通合伙人,Challenjers Capital Advisory Ltd.作为基金顾问。

咨询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基金投资期内,咨询管理费按每年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收取。回收期,咨询管理费将按照基金未退出成本的2%收取。

投资决策:基金将通过设立投资委员会对有关投资组合的投资和退出行动进行决议,投资委员会成员将由普通合伙人任命或罢免,所有决议均遵循多数决的原则。

目前,基金尚在募集中,无近一年经营数据。此外,基金为境外美元基金,不涉及在中国大陆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宜。该基金已在Cayman Islands Monetary Authority(以下简称“CIMA” )注册,编号1896440。

(二)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中国境内消费品出海企业为重点投资方向,并兼顾投资互联网游戏

2.投资方式:普通合伙人将通过组合投资的形式进行股权投资

3. 基金投资决策方式:

由普通合伙人筛选调查潜在项目,进行通过投资委员会内部审议及投资决策。

(三)收益分配顺序

1.首先返还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直至每个合伙人分配的金额等于其出资额;

2.如有剩余,优先支付各有限合伙人的回报,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就其按照前述第1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实现8%的年度单利;

3.上述分配后仍有余额,则剩余的该等可分配收益应100%向普通合伙人或其附属机构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在本第3项获得的分配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在上述第2项获得的分配额与普通合伙人在本第3项获得的分配额之和的20%;

4.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或其附属机构之间按80%、20%分配,直至任何时点下基金的累计收益等于所有合伙人总出资额的4倍;

5.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或其附属机构之间按50%、50%分配,直至基金的累计收益在任何时点下等于所有合伙人总出资额的6倍;

6.基金的累计收益在任何时点下高于所有合伙人总出资额的6倍时,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或其附属机构之间按70%、30%分配。

注:“基金的累计收益”是指:(1)于基金的投资项目未全部退出时,为截至某一分配时点,基金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在减去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之后的剩余金额;(2)于基金的投资项目全部退出时,为基金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整体核算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减去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之后的剩余金额。

(四)争议解决

a.合伙协议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 b. 1)合伙伙伴应首先寻求友好协商,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可提出仲裁;2)任何争议最终应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主持下解决;3)尽管有上述b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可在b 1)规定的协商期(书面请求30天内)结束后,自行决定与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达成协议,在开曼群岛法院或双方可能同意的任何其他法院解决争议。

三、银河互娱及基金管理方的基本情况

(一)银河互娱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银河互娱有限公司 Galaxy Play Technology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香港

董事:王曈曈

注册资本:1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贸易

股权结构:由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9%控股的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北京沐星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基金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hallenjers Mercury Ltd.

认缴基金份额: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认购不低于美金1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16日

注册资本:5万美金

注册地:英属开曼群岛股权结构:由Challenjers Capital Advisory Ltd.100%持股

公司与Challenjers Mercury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Challenjers Mercury Ltd. 担任基金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投资业务相关决策。

(三)基金顾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hallenjers Capital Advisory Ltd.

认缴基金份额:无认缴份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15日

注册资本:5万美金

注册地:英属开曼群岛股权结构:唐彬森持股82%,陈宏宇和周华合计持股18%

公司与Challenjers Capital Advisory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Challenjers Capital Advisory Ltd.将作为基金顾问为其提供咨询和非全权管理服务,包括协助普通合伙人进行调查分析、与潜在投资方谈判、监督投资组合业绩并为基金提供处置机会的建议。该基金顾问已在CIMA注册为Registered Person。

四、本次对外投资私募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Challenjers Capital Fund I LP为设立于开曼群岛的美元私募基金,不涉及在中国大陆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宜。

公司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智明星通旗下子公司在保证其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认购该基金份额,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无本金或收益担保;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40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最终以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缴人民币190万元,认缴比例为19%;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星通”)认缴人民币510万元,认缴比例为51%。

● 本次交易与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后,尚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能否登记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投资标的以及经营管理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智明星通及人和谦临(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和谦临”)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90万元,占比19%,智明星通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占比51%,人和谦临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比30%。

(二)本次投资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智明星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智明星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股权结构:

登记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管理人尚未设立,待基金管理人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智明星通将尽快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的要求,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

三、智明星通及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0469733R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涤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六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住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文传媒,持股99.99%;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01%。

单位:人民币 亿元

注: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人和谦临(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77RMM5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岚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旺道2号14号楼173室04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李博,持股71%;金岚,持股29%。

四、本次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共同设立基金管理人,能够更好地发挥智明星通在互联网及游戏行业的资源、资金优势,建立优质的内部孵化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自身投资业务版块,增强公司投资能力。

本次与控股子公司智明星通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人,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该项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特别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后,尚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能否登记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投资标的以及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未来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