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5月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9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28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基金管理人,寄达地点如下:
收件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1层
联系人:乔琪
联系电话:400-805-8888
邮编: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8月16日,即在2021年8月16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本单位授权的且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其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本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为2021年8月16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依婷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1、22、27层
网址:http://www.maxwealthfund.com
2、监督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805-8888咨询。
3、基金管理人在2021年8月14日、8月16日,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附件一:《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改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体验,降低持有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1、调整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赎回费率;2、根据前述变更修订相关法律文件。
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具体议案和程序详见附件二《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本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附件二:
关于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8月28日,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1、调整本基金的基金赎回费率;2、根据前述变更修订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议案要点
(一)调整赎回费率
拟将《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赎回费率及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由原来的: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针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修改为: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二)调整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示例
拟将《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赎回金额计算结果的示例由原来的: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例四:假定三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发起各笔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赎回计算方法相同。
……”
修改为: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例四:假定两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发起各笔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赎回计算方法相同。
……”
三、基金管理人就议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94号文准予注册,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公开募集,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8月28日生效。
(二)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六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召开形式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与说明,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仍然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行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
因此,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调整本基金基金赎回费率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论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四、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并确定具体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集或推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充分准备。如果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2、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目的是降低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由于本基金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调整赎回费率可能造成本基金或有的收益减少。同时,赎回费率的下降,将可能提高基金规模的波动性。本基金主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主动管理操作来增加投资收益,因此,赎回费对基金资产的收益增厚贡献极不显著。本基金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严格的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好投资组合的久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此外,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降低,更有利于吸引新增资金,提高本基金投资运作的规模效应。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议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5-8888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
附件三:
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表决票的填写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 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 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或____________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永赢开泰中高等级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做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8月13日起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微信交易平台)申购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02)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开展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优惠费率内容
自2021年8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含网上交易、微信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申购业务,在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0.1折优惠,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三、其他事项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于每笔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申请。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5-8888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股份涉及3名股东,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共计1,022,408股,上述回购股份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0.34%。
●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708,330变更为297,685,922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5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及2021年5月24日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二)回购方案内容
1.业绩承诺约定
公司于2018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吴岳民、吴晓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新昌县五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投资”)(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根据对新龙实业盈利情况的预测,向公司做出业绩承诺:新龙实业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下表所示金额:
(单位:万元)
■
即业绩承诺方承诺新龙实业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如下):
(单位:万元)
■
在业绩承诺期内,新龙实业任一会计年度下的当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规定的相应年度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业绩承诺方应于当年度即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履行其补偿义务,即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触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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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在业绩承诺期的任一年度,如新龙实业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小于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五洲控股、五龙投资、吴岳民、吴晓俊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新龙实业截至每一利润补偿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新龙实业截至每一利润补偿期末实现净利润累计数)/新龙实业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每一承诺期间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每一承诺期间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前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如在承诺年度内上市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等除权事项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前述公式中的“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亦相应进行调整。如在承诺年度内上市公司有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的,补偿义务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上述年度累积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上市公司。 在计算利润补偿期间相应年度期末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时,若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0年度,新龙实业经审计后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82.21万元,低于承诺数717.79万元,完成率为87.18%。
2019年度,新龙实业经审计后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35.11万元,超过承诺数135.11万元,完成率为102.65%。
2018年度,新龙实业经审计后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28.61万元,超过承诺数128.61万元,完成率为102.80%。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新龙实业累计经审计后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845.93万元,总完成率97.03%。
新龙实业2020年度业绩未达承诺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业绩下滑,部分下游客户需求有所下降所致。
3.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约定:若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配,业绩承诺方所取得应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相应返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内。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按照补偿协议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
鉴于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内曾进行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现金分红(其中2018年度现金分红为0.16元/股、2019年度现金分红为0.17元/股、2020年度现金分红为0.17元/股)。本次以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应根据各自股份补偿数量,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应返还至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向上市公司予以返还。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天健审〔2021〕第4503号)审核报告,经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新龙实业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71,801.00万元,相比重组时交易作价59,800.00万元,未发生减值。
根据补偿公式计算,补偿股份及现金如下:(单位:万元、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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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绩补偿的具体实施安排
若触发业绩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应在相关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确定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具体对应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事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若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的6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5.减资公告相关情况
2021年6月2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明确“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022,40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022,408元。”在规定的公示期内,所有债权人均未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二、回购实施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022,40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98,708,330股的0.34%,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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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吴岳民、吴晓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1,022,408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286601)。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相关人员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注销股份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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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持续转股期,总股本受可转债转股的影响有所增加,2021年7月2日公司对外公告了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92,333,770,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了6,374,560股,2021年8月11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8,708,330股,数据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8月11日的公司股本数据。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84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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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8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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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8月13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信息。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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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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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bfund.com.cn或客服热线400-821-77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