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8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债权人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前,应当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目前,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尚需取得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意见。公司已与人民法院、监管机构、政府各相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了积极沟通,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全力推动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重整申请能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申97号《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等开展预重整管理人推荐工作。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向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和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确认,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实际控制人吴光胜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的规定,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73),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2021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下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下称“《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认定事实,公司判断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暂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2017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全面审计尚未完成,因此公司存在经对2016年、2017年全面审计后,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0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6、公司自2020年1月至今陆续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02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涉及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到期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提前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94)、《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关于公司新增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0年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对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涉及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公司各类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公司新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关于公司各类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