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控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7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转让控股子公司倍特期货控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日,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和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向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本次股权转让若顺利完成,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获得倍特期货有限公司控制权。《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系意向协议,待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各方决策程序完成后另行签署具体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一直积极对非核心业务和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将资源和精力聚焦主业。由于期货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以及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自身缺乏金融、产业背景股东支持,倍特期货的净利润及净资本等指标排名现已相对靠后,与国内第一梯队的期货公司存在较大差距,缺乏竞争力。同时,近年来,倍特期货净资产收益率和对公司贡献度较低,按照公司构建智慧城市方案解决和数据运营并以此向高科技领域转型的发展战略,期货业务不是公司的发展重点。因此,拟转让倍特期货控股权,将资金、精力等各种资源更加聚焦公司转型发展战略。
在此背景下,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拟和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资管)同时向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倍特期货部分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将获得倍特期货控制权。
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高投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倍特期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
(四)成立时间:2008年9月3日
(五)法定代表人:方兆
(六)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96561013
(八)公司定位: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在成都市为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的背景下成立。目前,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投资覆盖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融资担保、再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区块链、供应链金融、保理、典当、产业基金、创业投资、金融载体建设、要素市场、第三方支付、大数据和征信服务等多个领域。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将紧紧围绕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着力发挥“金融资本综合运营商、金融中心建设主力军、金融产业服务引领者”功能,努力成为中西部领先、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
(九)经营范围: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独资子公司。
(十一)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B座15楼
(四)法定代表人:阙润林
(五)注册资本:108,000万元人民币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97906N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鞋帽零售;灯具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木材销售;乐器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版物零售;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资管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九)高投资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十)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资产经营管理等。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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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四楼406号
(四)法定代表人:刘国强
(五)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091613033
(七)成立时间:1993年2月8日
(八)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上项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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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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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倍特期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倍特期货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倍特期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十二)倍特期货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倍特期货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十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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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当事人
甲方一: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三: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合称“甲方”)
乙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乙方为开拓和发展业务之需要,有意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及控制权,甲方按其战略发展规划亦有意转让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和控制权。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仅作为进一步商谈的基础,而不意图成为、也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但涉及保密的义务除外。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各方决策程序完成后另行签署具体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