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24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2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锡忠先生通知: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许锡忠先生质押式股份回购纠纷一案(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 2020一008 号公告、2020 年9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 2020一033号公告、2021 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 2021一009号公告),许锡忠先生于近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甘01执609执行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许锡忠向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334897178.08元、利息170241965.75(计算至2019年9月10日),本息共计1505139143.83元;并自2019年9月11日起支付利息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7.25%计算);
2、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执行人许锡忠提供质押的三峡新材(证券代码:600293.SH)207387070股证券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被执行人许锡忠提供质押的三峡新材(证券代码:600293.SH)207387070股证券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不足部分由深圳腾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案件受理费756749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572496元由被执行人许锡忠、深圳腾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二、 实际控制人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7,387,072 股份,并与公司第四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五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的股份合计 326,432,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许锡忠先生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许锡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被质押、冻结,公司并就质押、冻结事项发布了公告。
根据(2021)甘01执609执行通知书,许锡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可能,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