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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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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7 公司简称:酒钢宏兴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付票据较年初降低49.03%,主要因本期经营好转,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相应减少了自身承兑汇票签发金额所致;

(2)合同负债较年初降低31.28%,主要因本期客户提货节奏加快影响预收钢材款金额降低;

(3)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2,361.45%,主要因本期因盈利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降低42.70%,主要因本期归还往来款项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降低66.87%,主要因本期归还了相应银行贷款所致;

(6)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15.07%,主要因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通过与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7)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长,主要因公司紧抓市场机遇,深入推进实施“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攻坚行动,努力提升经营效益,报告期内实现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1%,主要因钢材销量增加及价格上涨所致;

(9)营业成本变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5.3%,主要因原燃料使用量增加及价格上涨所致;

(10)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降低9.67%,主要因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将3.47亿元运输费用在营业成本中列示所致;

(1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3.79%,主要因本期固废处置费及工资附加增加影响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76.42%,主要因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影响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主要因本期榆钢公司处置一期闲置资产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及本期固定资产构建支出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主要因为降低贷款利息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在保证公司资金链安全的前提下,本期偿还了部分带息负债。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1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马鼎斌、聂兴凯、李 闯、田飚鹏;

主任委员:田飚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郭继荣、聂兴凯、李 闯、田飚鹏;

主任委员:李 闯

(3)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孙 山、郭继荣、赵浩洁、陈 平、李 闯、田飚鹏;

主任委员:张正展

(4)审计委员会:

委员构成:张正展、赵浩洁、聂兴凯、李 闯、田飚鹏。

主任委员:聂兴凯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保障公司各项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落实落地,结合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成立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规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能源环保部(碳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部、销售部和财务部,同时对应撤销原党群工作处、行政综合处、生产运行处、安全环保处、销售处、财务处和高质量发展办公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镜铁山矿业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碳钢薄板厂热轧酸洗板(2.5-6.0mm)镀锌铝镁联合机组项目的议案》;

启动实施该项目符合公司当前碳钢产业链“强链”“延链”和“补链”的导向,有利于拓展公司碳钢板带产品品种、优化产品结构、增加碳钢板带的产品附加值,更好满足当前和未来碳钢板带产品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调整前:

(1)续建项目:2021年度计划投资额8.804亿元;

(2)新建项目:2021年新建项目29项,项目总投资27.0434亿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额3.8405亿元。

调整后:

(1)续建项目:2021年度计划投资额为15.1363亿元;

(2)新建项目:2021年新建项目40项,项目总投资47.871亿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额6.222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镜铁山矿业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李月强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月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月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镜铁山矿业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未对其提供其他任何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镜铁山矿业公司以其同等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镜铁山矿业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镜铁山矿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相同金额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出 资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注册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雷永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矿采选,铜矿采掘,白云岩开采,矿产品的仓储、批发和零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镜铁山矿业公司资产总额144,528.86万元,负债总额109,990.58万元,净资产34,538.28万元;资产负债率76.10% ;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190.57万元,净利润-5,101.0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6月30日,镜铁山矿业公司资产总额150,738.49万元,负债总额112,647.04万元,净资产38,091.45万元;资产负债率74.73% ;2021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5,711.00万元,净利润1,531.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镜铁山矿业公司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为保证该融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镜铁山矿业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对镜铁山矿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被担保人以其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存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被担保人以其相同金额的房产、机器设备或存货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担保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此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镜铁山矿业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发生的担保总额为43.43亿元(其中因控股股东酒钢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而为其提供同等额度反担保39.23亿元,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4.2亿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26%、资产总额的10.4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5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1年8月13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登记地点(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办公楼4楼)

4.联系方式:

电话:0937-6719910 传真:0937-6715710 邮编:7351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 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为保证会议秩序,充分保障参会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联系公司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1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