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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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97 公司简称:继峰股份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1年半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0,185,181.2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66,819,7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27,559.50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1.6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议的2021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2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王浩先生因个人原因,徐建君先生因工作原因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王义平先生召集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66,819,775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27,559.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2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66,819,775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027,559.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31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3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37,575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注销登记手续。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上述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B栋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详见公司拟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五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阿斌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电话号码:0574-86163701

传真号码:0574-86813075

邮箱:ir@nb-jf.com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调整,容诚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潘新华接替欧昌献,王子强、任庆博接替高强,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为潘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子强、任庆博。

二、变更后的人员信息

潘新华: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木林森(002745)、通宇通讯(002792)等十几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子强: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爱旭股份(600732)、英可瑞(300713)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任庆博: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三、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2021年,因独立性管理、利用专家工作等原因,潘新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潘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子强、任庆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潘新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子强、任庆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