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新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号)核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95,312股,发行价格为51.2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40元,扣除承销费用16,742,699.63元(其中进项税947,699.98元)后的余额633,257,274.77元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424,528.30元、验资费42,452.83元、股权登记费11,976.71元(不含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726,016.91元。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9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35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度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33,674.80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19,832.3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53,507.10万元,均用于募投项目“年产650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328.7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0,594.25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于2020年5月28日签订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724号《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杭州华正、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使用募集资金5,302.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和2021年4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和《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