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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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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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向好。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1至6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9.29万亿元,同比增长27.9%;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183.3亿元,同比增长66.9%。在新冠疫苗及检测试剂等防疫抗疫物资产能扩充、产量提升等因素作用下,医药行业整体向好,医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14046.9亿元,同比增长28%;主营业务成本7457亿元,同比增长17.5%;利润总额为3000.4亿元,同比增长88.8%,两年平均增长38.8%,比一季度加快12.7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9.7%。
医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未来医药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明显,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将不断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国家发布一系列药品管理相关政策,旨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对未来全国和地方带量采购的常态化运行进行了系统的安排。2021年1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贯彻《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提高监管力度,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2021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将医疗保障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2021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八项重点任务,从法律体系完善、监管价格、能力提升等方面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做出全面规划和系统的部署。2021年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共涉及四方面二十项任务,通知指出,今年将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着力推动把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公司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外用溶液剂等一百多个品种、品规。依据特性和经营模式,产品分为骨科类、免疫类、儿童类和普药类等四个系列。
公司主导产品金天格胶囊是国家一类新药,具有健骨作用,用于腰背疼痛,腰膝酸软,下肢痿弱,步履艰难等症状,经过多年的推广,目前已经成为骨科临床中药一线用药;转移因子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改进人体免疫力的生物药品;儿童系列用药鞣酸蛋白酵母散用于儿童肠炎或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普药系列主要包括开塞露,用于便秘的治疗;诺氟沙星胶囊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甲芬那酸胶囊主要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等品种,公司主要产品在多年的运营中形成了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竞争优势。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由物料部统一负责采购。物料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制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质量部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体系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核、评估,出具审核意见及合格供应商目录。物料部对合格的供应商通过比价、招标等方式进行物料采购。同时,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每季度进行评估、评分。物料部通过对日常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结合合理库存、到货周期、付款周期等因素,降低公司各项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由公司营销部门提交年度销售预算计划,每月依据市场需求编制次月销售计划提交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出月度生产计划,再由储运部进行物料需求计划核算,物料部进行物料采购,生产部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分解出周排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各车间负责生产实施。
在生产执行过程中,所有在线生产品种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程,依据GMP规范和岗位操作SOP开展生产活动,确保规范生产。技术部对生产过程工艺规程执行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评价。质量部对生产环境、工艺实施过程检测监控,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和产成品按照相应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合规,产品质量合格;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等工作,确保产品安全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体系设有金天格事业部、招商部、普药部和市场部,分管不同渠道的产品营销业务。主导产品以招商代理模式为主,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坚持专业的学术化推广道路,形成了战略规划、品牌建设、媒体宣传、会议推广、市场调研、促销活动以及专家网络建设等多维度的产品营销框架。
3、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2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7%,其中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3,09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6%;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47%。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1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92%。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医药工业为核心的产业基础,产品集中在骨科、免疫、儿科用药等细分领域,公司主导产品人工虎骨粉及金天格胶囊凭借其显著的临床疗效、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服务赢得了广大医生及患者的认可,陆续被收入《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骨科分册》、《中国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指南》、《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指南》、《骨关节炎诊疗指南(2018年版新版)》、《中国老年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中医风湿病学临床研究》、《临床常用方剂与中成药》、《中医药防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专家共识(2020)》、《膝骨关节炎中医诊疗指南(2020年版)》、全国高等教育“十三五”创新教材《中药调剂学》等。《金天格胶囊治疗骨质疏松症的疗效:网络meta分析》被SCI数据库收录,公司核心产品在骨科中药领域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据米内网数据显示,在2021年第一季度重点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骨质疏松类用药前十产品份额占比中,金天格胶囊占比38.96%,排名第一。
2.4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内部管理及外部政策环境压力,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目标。
1、产品营销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主导产品骨科用药受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医保政策、基药政策等影响,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对核心市场进行实际走访,制定解决方案,以提升市场信心。按照计划开展各省市学术活动,提升产品在市场的活跃度,积极组织和参与多场骨科领域全国性学术会议,进一步完善专家网络立体化,形成学术片区的专家交流平台。借助良好的学术合作基础,继续联合举办肌骨锵锵直播云课堂,借助线上运营,开展直播平台,加强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拓展市场空间。进一步完善数字化营销的战略与发展规划,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流量池,让推广资源更加精准化。
在普药营销方面,一方面随着医药市场逐步恢复,普药产品市场消费能力和市场销售秩序有了显著改善,但同时又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对商业渠道带来竞争压力及产品成本持续上升等压力。公司稳固核心渠道与重点市场,进一步拓展零售市场,提升终端覆盖率,积极引导市场开发工作,结合客户渠道特点、产品关注点等与客户达成专项合作方案,利用产品渠道、终端铺货双充足,有效拉动业绩增长。
2、生产运营
报告期内,在生产供应方面,公司通过集中配料、有效排产、优化生产、产销沟通,确保生产用料供应,整体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在产品质量方面,围绕药品生产规范,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制定合格供应商目录,深化产品质量源头。公司以贯彻药品生产规范为目标,开展全面自检工作,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安排专人落实培训,制定检查重点,完成多份文件的管理与修订。持续推行安全系统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流程,加强安全现场监督、提高检查力度,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明确安全责任,细化岗位分工,养成全员规范生产的意识与习惯,确保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3、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系和绩效体系,通过优化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公司整体平稳推进。启动关键岗位梯队人才培养项目,通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形成公司完整的培训、培养体系。强化产品管理与成本意识。通过优化考核指标要素,增强目标导向及提升管理经营意识,完善指标体系及考核运行流程,建立符合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绩效管理模式,激发内部潜能,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4、报告期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2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7%,其中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3,09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6%;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47%。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1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92%。
2.5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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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朝阳
2021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1-04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邢雅江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朝阳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张小燕女士缺席会议,实际表决人数6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朝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1-04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鹏先生因防疫隔离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注意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至今未实际开工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监事会已多次督促公司董事长推进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并按照该项目的计划尽快推进。
四、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1、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1-04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授权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7,974,413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价格为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8,780,819.6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验证。
2018 年4月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临2018-014”号公告)。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临2018-042”号公告)。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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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17.0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899.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该期限将于2021年9月8日到期。(详见“临2020-048”号公告)。
在上述现金管理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要求执行,不存在违反上述董事会规定及相关法规的情况。自2020年9月8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584.96万元,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存入了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金花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金花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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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1-04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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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4月3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9年9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4、2019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已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5、2020年9月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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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浦发银行大额存单19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
2、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了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书,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1996年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投资联建项目”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法院诉讼财产保全,该专用账户冻结的金额为4,000.00万元,冻结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3日。(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0日披露“临2020-076”公告)。截止目前,该案西安中院已组织庭审,案件尚在审理中未作出裁判,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
3、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ST金花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执行划款指令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年2月3日及2021年2月4日,将募集资金监管户长安银行合计2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监管户。(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临2021-016”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24万元。截止本报告期,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10.35万元。用于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的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存入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二)募投项目
1、少部分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未完成
根据《西安市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备案的通知》(西安新发商发【2016】162号)、《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等文件,批复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均为140亩工业建设用地。2017年3月底,公司与户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面积折合119亩,2018年9月户县国土资源局完成了该地块的交付。
因项目前期备案及整体规划均按照140亩用地进行整体规划,同时剩余的21亩用地为长条形,长约350米,宽约40米,临近主干道草堂六路,项目主要厂房、办公楼、主入口均在此位置,导致无法分地块规划,也由此导致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程序无法正常推进,项目进展缓慢。
根据公司向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的《金花股份制药厂搬迁扩建项目21亩建设用地的申请》(金企股字【2021】3号)显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已完成对剩余21亩建设用地的批复,西安市自然资源局也已完成二级批复,董事会抓紧研究推进募投项目的有关事项,不会改变募投投向。现阶段公司在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的要求下需完成21亩土地的清理工作,并配合其完成文物勘探工作,待该工作完成之后,21亩土地才能进入土地招拍挂程序。公司将尽快推进获取21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完善所有证照手续后正式全面开工建设。
2、2020年公司治理层的变动原因
2020年6月19日,控股股东金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公司引入了新的主要股东。随后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公司人员变动较大,在后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沟通事项较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未达到计划进度。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注意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至今未实际开工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监事会已多次督促公司董事长推进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并按照该项目的计划尽快推进。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为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未达到计划进度。我们已多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解决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按照该项目的计划尽快推进。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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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金花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的通知,获悉汕头天际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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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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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份解除冻结,相关案件已结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汕头天际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累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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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汕头天际累计质押股份67,6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6.95%,占公司总股本16.82%。
为解决资金流动性困难,偿还存量债务,汕头天际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月13日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供应链”)为该笔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兆华供应链内部审议程序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龙洲股份
2.成立日期:2003年8月29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
4.法定代表人:王跃荣
5.注册资本:56,236.8594万元
6.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出租汽车客运;普通货运;对旅游业、广告业、道路运输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教育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汽车、汽车零配件、建材的销售等。
7.与担保人关系:兆华供应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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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龙洲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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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控制措施
担保人兆华供应链为被担保人龙洲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已对被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鉴于被担保人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因此兆华供应链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余额为262,656.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9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63,393.9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提供担保余额为19,061.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