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8 公司简称:新疆众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51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2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56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2日在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汉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54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号),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024,705,4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3.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489,854.5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0,669,580.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54,820,273.86元。上述资金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52号公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新疆众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53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公司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司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公司已完成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相关股份变动已完成变更登记工作。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相关股份变动已完成变更登记工作,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1-052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公司进行了2020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原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0,669,580.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54,820,273.86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1]0085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90,808,284.8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66,148,687.88元,其中本金765,049,221.81元,2021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1,104,036.0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57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3年2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内部问责机制建设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150号)关于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条款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以及界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中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年4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材料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增加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期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2021年7月22日,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资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等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年产15,000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年产3,000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因进行项目方案优化工作,尚未施工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70亿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的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
注:“年产500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自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因未达到付款条件,报告期内暂未使用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1-055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1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26日、8月2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