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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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1年8月2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刘羽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董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珠海景旺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景20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77,985.33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72,014.6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增资,共计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将分别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自有资金账户,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将进行专项管存。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旺电子”)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97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9.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6,29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12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7102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45.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93,383.83万元,本年度累计投入26,469.2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653.03万元(含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自公司上市后开始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就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专项账户(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其下属分支机构)。
本公司就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专项账户(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中行深圳西丽支行为其下属分支机构)。
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由总经理形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抄送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8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8月1日,本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8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景旺、民生证券分别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2日,本公司、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珠海景旺、民生证券与中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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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2:截至本报告日,募投项目“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二期)”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8月办理完毕747170627445、73010122001577468账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2021年8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3:除上表的金额之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76,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银行理财收益1,106.38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7,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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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2日审议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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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二期)”预计于2022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利润总额34,328.98万元(税前)。2021年1-6月实现效益11,414.54万元(即利润总额)。
注2:“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二期)”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96,290.2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人民币98,373.75万元,多出2,083.55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用于该项目的支出。
附件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期为2023年3月,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
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60,229,245.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有效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收益21,438,603.40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4、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地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景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珠海景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珠海景旺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珠海景旺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珠海景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珠海景旺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珠海景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珠海景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珠海景旺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珠海景旺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珠海景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珠海景旺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代码: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150,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已获得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022.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3669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为抓住5G及相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在国内外PCB行业地位,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旨在建设一座专业化高多层PCB工厂,主要产品为5G通信设备、服务器、汽车用多层印制电路板,促使公司在经营规模、生产能力、产品结构与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利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大道801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贴组装加工业务,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及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实施前,珠海景旺的注册资本为15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珠海景旺100%的股权;公司以“景20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77,985.33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72,014.67万元向珠海景旺增资,共计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实施后,珠海景旺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珠海景旺100%的股权。
(三)珠海景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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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有利于珠海景旺实施“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向珠海景旺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投入,珠海景旺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具体实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有利于珠海景旺实施“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一一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以使公司快速进入批量高端 HDI 领域,增加公司营收和利润规模,同时可提高公司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丰富公司产品的种类、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技术能力,满足客户更多高端 HDI 产品需求,一站式满足客户多样化产品需求,提高客户粘性,提升公司品牌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风险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珠海景旺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次增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进行增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景20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77,985.33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72,014.67万元向珠海景旺增资,共计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珠海景旺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景20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77,985.33万元、自有资金人民币72,014.6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增资,共计增加珠海景旺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景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款将分别汇入珠海景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自有资金账户,其中募集资金部分将进行专项管存。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8 公司简称:景旺电子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沈彦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沈彦吟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沈彦吟,女,1988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工程师。2010年9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行政部部长。
沈彦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出具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信达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毕宗奎先生、赵轶女士担任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毕宗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确保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正常进行,信达证券委派刘文选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毕宗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轶女士、刘文选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刘文选先生简历
刘文选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职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2012年加入信达证券,曾先后参与台沃农科、佳发教育、安宁股份IPO,华西能源公司债,华西能源非公开发行,负责并主导恒力集团收购大橡塑、李勤收购成都路桥、蓝润资产收购运盛医疗、蓝润投资收购龙大肉食、国兴昌收购斯太尔、湾区发展收购金财互联、华耘合信收购运盛医疗等收购方财务顾问项目,以及新天然气跨境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成都兴城人居CMBS、塞力斯公开发行可转债、新天然气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及并购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09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279,6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94,439,710股的26.39%。本次解除质押11,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本次解除质押后,梁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910,800股,占其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公司近日收到梁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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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3日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事后核查,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更正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销售收入 9.1亿元,较2020上年同期上升25.1%,实现净利润 1.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4%。其中棉袜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6.74亿元,同比增长27.6%,实现净利润约9750万元,同比增长114%;无缝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2.73亿元,同比增长18.6% 实现净利润约1068万元,同比增长11.5% 。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销售收入 9.1亿元,较2020上年同期上升25.1%,实现净利润 1.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4%。其中棉袜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6.74亿元,同比增长27.6%,实现净利润约9750万元,同比增长114%;无缝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2.37亿元,同比增长18.6% 实现净利润约1068万元,同比增长11.5%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