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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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党委专户和工会专户
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党委专户和工会专户

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个银行账户中存款限额人民币或美元1,496,426,533.22元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包括公司党委专户中的资金438,257.56元和公司工会专户中的资金1,108,559.18元。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际被冻结资金的总金额为15,399,940.85元人民币(其中美元账户实际冻结金额7,263.74美元,按2021年3月21日结息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47,509.29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1-031)。

2021年8月12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党委专户中的资金438,257.56元和公司工会专户中的资金1,108,559.18元已于2021年8月11日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另外10个账户中的资金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