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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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48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25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余内容请查看股东大会资料。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 8月 24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年8月24日16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

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25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遍:214000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4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出具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信达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毕宗奎先生、赵轶女士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毕宗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信达证券委派谢琳娜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毕宗奎先生担任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轶女士和谢琳娜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毕宗奎先生在首发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谢琳娜女士简历:

谢琳娜,女,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业务副总监,毕业于北京大学。2017年加入信达证券,曾主持或参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44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本次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刘世挺先生、贾英华女士、殷哲先生和周永秀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刘世挺先生、贾英华女士、殷哲先生和周永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本次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春文先生、孙新卫先生、阮春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李春文先生、孙新卫先生、阮春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8 月30日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45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堂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本次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霞女士和吕洁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公司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陈霞女士和吕洁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中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46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1年8月28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刘世挺先生、贾英华女士、殷哲先生和周永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春文先生、阮春林先生、孙新卫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文先生、阮春林先生、孙新卫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新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霞女士、吕洁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中秋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葛志勇,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在无锡邮电局、无锡邮政局、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至今,创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文,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至今,创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世挺,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与信息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历任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控制工程部主任;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开发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3月被增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贾英华,女,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年入职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被增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殷哲,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工作;曾任上海尧华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美德维实伟克康茂(无锡)定量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加入公司,2018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周永秀,女,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贵金属资源控股公司副总裁。现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春文,男,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信息学院自动化系,脑与认知研究所AI与NCTT研究组组长。2017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新卫,男,1966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注册评估师CPV。2016年至今在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先后兼任过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2月被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阮春林,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律师协会注册会员,北京大学学士,荷兰鹿特丹Erasmus大学硕士。曾就职于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7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霞,女,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扬州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05年入职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至今,任市场部经理一职。

吕洁,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毕业于无锡轻工大学法律学专业。二级物流师,2001年入职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至今,任物流部经理一职。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47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8月28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徐中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徐中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徐中秋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将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徐中秋,女,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公共关系专业。曾就职于南通斯维特精密机械公司、江苏世技机械有限公司,2014年3月加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任技术管理部文控一职。

徐中秋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徐中秋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